提高劳务产业组织化程度促进贫困群众增收

信息来源:固原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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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精准就业扶贫,着力提高全市劳务产业组织化程度,使劳务收入真正成为脱贫致富奔小康旱涝保收的“铁秆庄稼”,固原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劳务产业组织化程度促进贫困群众增收的指导意见》,多措并举,促进贫困群众增收。

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健全贫困群众转移就业档案。市人社部门印制统一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基础信息台账,各县区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原则,组织乡镇、村两级干部和第一书记、驻村扶贫队员逐村逐户对辖区的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信息、转移就业去向、收入等进行详实登记,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库。

加大对劳务经纪人的奖励扶持力度,提高农村贫困群众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对组织转移农村贫困人口到企业初次就业一年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由所在县区给予200元/人就业服务补贴。对组织农村劳动力就业200人以上、且人均年收入1.8万元的,除按上述标准奖励外,再由县区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组织农村劳动力就业50人或建档立卡劳动力就业30人以上,签订3个月劳动合同、且人均年收入9000元、购买意外伤害险或“扶贫保”的,由所在县区给予1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对签订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劳动合同、且人均年收入9000元至1.8万元、购买意外伤害险或“扶贫保”的,由所在县区给予15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对签订6个月以上就业合同、且人均年收入1.8万元以上的、购买意外伤害险或“扶贫保”的,由所在县区给予2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

搭建就业扶贫载体,吸纳农村贫困群众转移就业。一是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农村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二是支持就业扶贫基地或扶贫车间引领就业。三是鼓励农村贫困群众多形式就业创业。四是做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优先安置部分年龄偏大、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建档立卡户劳动力就业。

加强乡镇、村服务能力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提升公共就业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企业用工信息发布等服务功能。加强乡镇、村两级劳务管理机构建设和驻外劳务管理服务机构的管理。健全岗位信息对接机制,深入区内外有用工需求的地区和企业对接劳动力需求信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固原掌上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LED电子屏、实地发布信息等线上线下手段,及时发布企业用工信息,为农村贫困劳动力提供真实、可靠的就业信息,使其选择适合自己的就业岗位,实现转移就业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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