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全面启动大气污染冬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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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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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2020-2021年全区冬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扎实做好全市2020年—2021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确保顺利完成国家确定的“十三五”和自治区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固原市人民政府于1026日印发了《20202021年冬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固原市大气污染冬防工作已全面启动。市人民政府要求全市上下要以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确保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为底线,以应对重污染天气和完成重点项目为抓手,对照环境空气质量通报、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调度以及中央环保督察、自治区党委督察组督查等反映出来的问题,补短板抓重点,认真安排部署并落实好冬春季大气攻坚各项工作。按期完成自治区下达的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任务35个。时间从2020111日至2021331日,在全市开展冬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针对冬春季大气污染特点,固原市重点从从工业污染治理、燃煤污染削减、机动车污染防治、扬尘污染治理、冬防监管执法、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六项重点工作19项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分工,分别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等15个部门单位牵头配合,实施冬季特别管控措施,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尽职履责,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对照大气冬防工作安排部署,将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片区,做到污染有人抓,问题有人管,确保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3.4%以上,到2020年底,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达到59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24微克/立方米。冬防其间,停止各类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特殊民生项目除外)。同时还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的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市委督查室、市纪委监委、市政府督查室、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公安、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局、气象局、开发区管委会、原州区等有关部门组成的综合协调组、督查督办组和联合执法组,抽调工作人员,按照分工要求加强协作联动,开展督查督办,严格执法监管,切实负起监管和综合整治责任,逐项落实大气冬防措施,努力形成联防联治、齐抓共管的整体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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