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防控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固原发布

发布时间:202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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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

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

就当前全市新冠肺炎疫情分区防控工作

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县域为单元,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划分不同防控区域,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做到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两手抓,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场硬仗。

二、区域划分

根据自治区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和保持经济平稳运行视频会议精神,将隆德县划分为中风险地区,原州区、西吉县、泾源县、彭阳县划分为低风险地区。区域划分根据疫情形势和风险评估情况动态调整,并报自治区审批。

三、防控措施

低风险地区突出“外防输入”,中风险地区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并重。

(一)共性防控措施

1.规范交通管控

(1)规范设置检疫站。全市共设置检疫站28个,其中在高速公路出口一定距离、适当位置设置13个、国省干道省界设置13个、六盘山机场1个、火车站1个。其余在高速公路(含收费站)、国省干道、县乡村组道设置的所有查验站(点)一律在2月24日12时前全部撤除。

(2)严格查验流程。以外省区和区内重点县(区)来固人员筛查为核心,按照交通管控防疫查验流程,严格落实车辆消毒、体温检测、动物检查、车辆登记、异常人员转送“五项程序”。

(3)规范查验行为。严禁擅自设立检疫站、增设查验项目、随意劝返等影响正常交通秩序的行为。

(4)保障交通畅通。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公路交通保通保畅工作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五个严禁”,确保人流物流畅通无阻。畅通绿色通道,对持有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的防疫物资、关键原辅料、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确保优先通行。

(5)有序恢复交通客运。县(区)内公路班线客运、城市公交自2月25日零时全部恢复营运,区内城际、省际长途客运有序恢复,但要严格落实车站场所和车辆消毒、进站测温、乘客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运营车辆分时段控制班次,实行隔位散坐,客座率不得超过50%。飞机航班继续暂停,择时逐步恢复。

2.严格社区管控

按照社区管控工作流程,以小区为单元,保持现有管控力量,做到工作专班不撤、力度不减、查验不松、管理不乱。

(1)看好人。除实施隔离管控人员外,允许本小区人员、车辆持证有序出入,取消出行时间、次数限制,出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进入车辆必须进行消毒。

(2)守牢门。对区内低风险地区来固人员在做好测温、登记的前提下,正常出入。对其他地区、县(区)来人严格落实社区管控措施,无异常症状允许进入。

(3)深入推进排查。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回头看”,加强社区流动人口实时监测和动态管理,加强重点人群筛查。

(4)加强内部巡查管理。以社区超市、公共场所为重点,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居民做好个人防护,严防人员聚集。

3.严格农村管控

按照农村管控工作流程,以行政村为单元,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进入管控点,整合现有管控力量,做到查验措施到位、进入管理到位。做好外来人员检查登记、车辆消毒,加强内部巡查管理,继续开展好排查摸底和报告工作,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严禁限制非重点人员正常出行。

4.强化隔离管控

按照“四严格”“五落实”“三到位”标准,全面落实隔离措施,做好重点人员管控。

(1)严格规范隔离方式。对来自11个疫情较重省区及高风险地区人员、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其他省区有不适症状人员严格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疫情较重地区以外无不适症状人员、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一般接触者继续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根据工作实际和来固人员摸排情况,适度调整集中隔离方式,做到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天数相衔接。

(2)严格落实隔离措施。集中隔离设置必须符合宁疫指办发〔2020〕13号规定,实行分类管理,并由公安机关牵头,卫生医疗和疾控人员配合,加强被管控人员活动管理、健康监测、生活保障、病情处置、心理疏导和场所消毒,严禁隔离人员离开房间。居家隔离的由村(居)委会负责,基层卫生防疫机构、公安机关、小区物业配合,加强监督指导、健康监测、生活保障、关爱服务,确保做到城镇居民不出户,农村居民不出院。

(3)规范隔离管理行为。严格做好重点人群管控,不得擅自扩大管控人群范围。要按照《关于做好居家(集中)隔离解除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做好隔离解除工作。

5.加强重点人群追踪。

各级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继续做好发热和呼吸道感染病例监测、筛查、报告和指导就诊,疾控机构及时跟进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人员追踪管理,核酸检测应检必检。对购买发热、咳嗽等药品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及时筛查发现重点人员。

6.加强薄弱环节管控

(1)加强重点单位管控。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福利院、养老院、监狱等单位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杜绝发生输入性、聚集性疫情。

(2)严格学校疫情防控。按照《固原市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固防指发〔2020〕25号)要求,全面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和开学后防控预案。开学时间按自治区统一规定执行。

(3)暂缓部分营业场所开业。农村集贸市场、商城、网吧、影院、ktv歌舞厅、酒吧、洗浴中心等人员密集聚集场所,落实防控措施难度较大,且非群众生活必须,暂缓营业。

7.全面开放重点场所

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全面放开公共活动、服务场所,保证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1)开放公共场所。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由其管理主体负责,严格落实消毒、体温监测、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有序开放,但要限制人员密度、批次,严防人员聚集。

(2)开放公共服务。各级政务、税务、公安、人社政务服务大厅自2月25日起恢复开放、正常办公,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场所消毒、体温检测、人员管控、个人防护等措施。信访大厅暂不开放,鼓励群众通过网上、来信、12345热线等方式反映诉求。机关食堂暂不开放。

8.全面推动复工复产

(1)恢复企业生产。企业复工复产要按照“四必须”“四到位”要求,落实“五个严格”,压实“三个责任”,达标一批复工复产一批。扶贫车间全面复工。

(2)加快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要参照落实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流程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加快续建项目复工和具备条件的新建项目开工进程,并对项目施工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3)加快春耕生产。农村群众通过分时下地、分散干活等方式,全面展开农业生产、春耕备耕。

(4)加强转移就业。要认真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加强供需联系对接,除集中(居家)隔离和有症状人员外,全面动员务工人员外出就业,并通过点对点、一站式方式,组织好劳务输送。

(二)差异化防控措施

1.低风险防控地区

商贸企业、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电商物流、酒店宾馆、汽车服务、便利店、理发店、五金建材、售楼部等商贸服务企业、门店,在严格落实“一严格六必须两严禁”措施的前提下,全部正常营业,合理安排营业时间,有序控制人数,严防人员聚集,进场顾客不得超过25人/百平米。

餐饮企业(含小餐饮店)要严格落实消毒、测温、一人一桌用餐等防控措施,避免用餐人员聚集,不得提供群体性聚餐、宴席服务。

2.中风险地区

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社区(农村)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管控人员、车辆出入。

商贸企业、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电商物流、酒店宾馆、汽车服务、便利店、理发店、五金建材、售楼部等商贸服务企业、门店,在落实好“一严格六必须两严禁”措施的前提下,分行业、分类别、分批次有计划恢复经营。

餐饮企业(含小餐饮店)只提供线上外卖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规矩意识。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强化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做到管控不过头、履职不缺位、服务要暖心,防疫、发展两不误。

二要加强信息化应用。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在检疫站、小区入口、学校等场所通过扫码登记,提高通过效率,减少人员聚集。充分发挥公安大数据中心作用,联合三大运营商,加大大数据应用,提高排查精准度、及时性。

三要落实帮扶措施。要认真落实自治区“工业经济稳增长24条”“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18条”措施和领导干部包抓联系企业制度,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职工返岗、原材料供应、物资运输、防护用品保障、资金筹措等难题,助力企业尽快复工复产达产。完善政银企对接联系机制,加大小额信贷投放,帮助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  

四要强化人文关怀。落实好中央关于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护人员十条措施,帮助解决后顾之忧,让医务人员全身心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要按照固防指办发〔2020〕1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待遇保障。加强对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慢病患者的关注关爱,主动送医送药、及时救治,帮助解决生活困难。

五要严格督导检查。市督导检查组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既督导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又检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开展情况。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要及时纠正,严肃查处。市指挥部各工作组要认真履职,继续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六要加强宣传引导。要围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深入宣传党中央和区市党委决策部署,及时报道疫情防控措施成效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典型做法,广泛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引导群众正确理性看待疫情,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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