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宁夏多家医院规定:禁止住院探视,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
4月28日,
宁夏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发布最新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通报。
截至2020年4月27日24时,
连续55天无新增确诊病例,
无无症状感染者报告。
全区累计报告确诊病例75例
(含境外输入病例3例),
已全部治愈出院。无疑似病例。
4月27日,宁夏多家医院下发《关于疫情期间限定陪护及全面禁止住院探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严格门诊患者就诊和病区陪护规定,禁止住院探视。同时特别强调,如因隐瞒流行病史导致院内感染事件发生,将追究法律责任。
这份《公告》由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于4月27日上午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最早发出,内容涉及门诊患者就诊渠道、进入诊区或病房的条件、病区管理和发热患者就诊规定等。随后,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西吉县人民医院、固原市原州区人民医院等各大医院也纷纷发出类似公告,内容相差无几。
记者梳理各大医院公告,主要包含以下内容:首先,所有门诊患者需通过前往就诊医院的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实名预约挂号,且必须按预约时间段来院就诊,以减少在院滞留时间。预约患者仅限一名家属陪同进入门诊,并按顺序排队,保持安全距离。所有患者或家属就诊前须经过医院预检分诊通道,配合预检分诊医务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及流行病学史调查,并出示宁夏电子健康通行“绿码”,待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诊区或病房。
其次,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一患一人陪护,且陪护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其中,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将陪护细化为“危重一患一人陪护,普通患者不设陪护”。陪护人员出入病区、楼宇时需提供“陪护证”,须正确佩戴口罩,严格做好自我防护,不佩戴口罩者禁止入院陪护,禁止患者住院期间亲友来院探望。
另外,如就诊患者有入境史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新冠肺炎患者接触史等相关流行病学情况,须如实告知医务人员,如因隐瞒流行病史导致院内感染事件发生,将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凡有不明原因发热(体温≥37.3℃)或合并呼吸道症状的患者,经预检分诊体温测量、登记后由预检分诊人员引导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据了解,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银川市妇幼保健院、银川市中医医院也将陆续发出相关公告,以严格疫情防控期间陪护和探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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