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农村倾斜,向一线倾斜!宁夏9个县区职称评审有变化!

信息来源:宁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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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7月9日获悉,宁夏人社厅日前印发通知,原州区、西吉县、泾源县、彭阳县、隆德县、海原县、同心县、盐池县、红寺堡区可按照“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方式开展职称评审,取得职称在本县区范围内有效,与宁夏统一评审的职称享受同等待遇,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激励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服务“三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突出岗位实绩贡献评价,破除“四唯”倾向。定向评价标准条件各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以自治区统一评审条件为参照适度放宽,重点评价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和业绩成果情况。论文、科研成果等不作为职称定向评价的限制性条件,可用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工作总结、课题、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设计方案、项目验收报告、技术(产品)创新、专利成果、教案、病历等标志性业绩成果代替论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重点评价其教育教学方法、教书育人工作实绩和一线实践经历,并把承担班主任、支教等经历纳入评价体系当中。工程技术领域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评价其提高工程质量、推进技术创新、解决技术难题等方面的业绩贡献。农业、水利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评价其服务“三农”、技术推广应用、科普知识宣传、促进脱贫攻坚等方面的业绩贡献。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评价临床工作能力,可将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专题报告、病案分析资料、工作总结、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次数、健康档案管理数等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内容。

向农村倾斜,向一线倾斜。对长期且仍在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历年年度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的,可降低任职年限要求参评高级职称。中专及以下学历连续工作满15年;大专学历连续工作满12年;本科学历连续工作满10年;研究生学历连续工作满7年可参评高级职称。对工作业绩突出,在脱贫攻坚、抗疫、重点工程项目、产品研发、技术推广、特色产业等领域取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及各类荣誉称号或连续3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定向职称评审,任职年限可提前一年。对于扎根基层贡献突出的,经基层推荐,评审委员会审验后,可直接破格评审高级职称,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服务农村。

总量控制,比例单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用各地现有岗位结构比例。按照县域内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的10%核定总量,确定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单独增加岗位数,适度降低了评审压力。通过竞争性评价,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努力拼搏、贡献才智、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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