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信息来源:宁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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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党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听取2020年上半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审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研究部署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陈润儿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指出,今年上半年以来,自治区党委带头履行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工作全局、持续有力推进;各常委同志严格落实责任,推动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严起来、实起来、硬起来;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态度坚决、行动有力、工作到位。通过积极有效的工作,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完善了机制举措、加大了落实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全面从严治党总体形势持续向好。同时,工作中还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到位、“两个责任”融合不够深入等薄弱环节,必须深入分析、有效解决。

会议指出,要把握“主基调”,深刻认识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必须坚定担当的政治责任,是必须自觉担当的本职责任,是必须勇于担当的共同责任。要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到管党治党全过程、体现到党的建设各方面,以严的要求、严的作风、严的措施,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会议指出,要抓住“牛鼻子”,健全完善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体系。要健全完善清单式责任分解体系,合理划分责任,清晰界定责任,层层细化责任,解决好“责任主体不清”的问题。要健全完善常态化责任落实体系,做好规定动作,抓好日常监管,用好问责利器,解决好“责任履行不力”的问题。要健全完善全过程责任考评体系,完善考评内容,改进考评方式,用好考评结果,解决好“责任追究不严”的问题。

会议强调,要干好“分内活”,切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践成效。要把政治引领和思想引领统一起来,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看齐追随见行见效、学习贯彻落地落细。要把用人导向和工作导向统一起来,同行同向、同步发力,树立起崇尚实干、激励担当、重视基层的鲜明导向。要把有形监督和有效监督统一起来,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能力,增强监督实效,以“一把手”带动“一班人”,以“一班人”监督“一把手”,强化“有形”的制度措施,实现“有效”的覆盖监督。要把强化责任和落实责任统一起来,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抓在手中,把任务落在实处,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

会议还审议了自治区政府党组《关于推动全区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调整完善应急管理指挥机构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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