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区召开“两保”费用征缴暨业务培训会

信息来源:固原日报

发布时间:201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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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0日,原州区组织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单位)人员召开“两保”费用征缴暨业务培训会,使工作人员尽快掌握新政策、熟练操作流程,有效推进“两保”工作顺利开展。

  2018年,宁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在原基础上平均提高40元。另外,市委、政府为深入推进健康扶贫工程,解决我市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有效巩固脱贫成果,决定通过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引入商业保险,要求农村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同时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商业健康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其中,对自治区已标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患者、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贫困家庭中二级以上重残、农村享受高龄津贴人员等由政府财政补贴),农村普通居民实际缴费每人提高60元,政府补贴48元。同时,明确农村贫困患者(含建档立卡贫困户)年度内合规住院医疗费用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扶贫保、大病保、民政救助、商业健康保等实际报销比例高达90%,当年住院自付费用累计不超过5000元。

  为方便群众缴费,原州区扩大缴费通道,参保人员除了通过承办银行的营业网点柜台缴费外,还可以利用银行便民终端、ATM机、掌上12333、手机APP、乡镇民生服务中心以及村级延伸代办点使用银行卡等方式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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