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简体
|
繁体
|
登录个人中心
无障碍
|
|
关怀版
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网上办事
互动交流
走进固原
首页
>
新闻中心
>
县区政务
彭阳县出台刑事被害人未成年子女关护救助办法
信息来源:
固原日报
发布时间:
2018-04-02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分享到:
近日,彭阳县检察院联合县教体局、民政局、妇联、团委出台《彭阳县刑事被害人未成年子女关护救助办法(试行)》。明确了检察机关、教育部门、民政部门、妇联、团委在刑事被害人未成年人子女救助上的职责,要求在开展刑事被害人未成年子女关护救助工作中,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广泛吸纳社会各界力量密织关爱联动大网,探索建立一个由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形成的“四位一体”联动机制。同时,彭阳县这一做法在全市检察机关得到推广。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智能问答
微信公众号
政务抖音号
我的宁夏
返回顶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