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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流通惠民项目的通知
固商投发〔2020〕62号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开发区管委会:
为保证2021年流通惠民项目实施质量,确保项目资金按时下达并发挥积极作用,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流通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商通〔2020〕87号)精神,现将申报2021年流通惠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色商业街区提升改造项目
(一)支持方向。按照商务部特色商业街区和高品位步行街建设有关要求及固原市全城旅游总体布局和建设实际,2021年重点支持辐射范围大、运营前途好的特色商业街区。鼓励引导实施主体改善街区经营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和档次,打造特色商业街区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街区拉动消费的能力。
(二)支持内容。重点支持特色商业街区改造提升基础设施、街区美化亮化、文化氛围营造,积极引进老字号品牌和非遗传承人等项目。
(三)申报方向。申报项目须符合下列条件:
1、街区必须是已建成投入运营或2021年10月前投入运营;
2、具有明确管理主体,具备鲜明经营特色,装饰风格协调一致,街区长度在300米以上并具有良好的发展空间;
3、辐射范围大、运营前景好;
4、街区交通、治安、消防等安全防范设施健全,管理规范、经营环境良好,消费环境安全舒适。
(四)项目申报材料要求。项目申报材料须包括:
1、特色街区实施主体(管理方)简介;
2、特色街区改造提升实施方案(街区范围、辐射人口、中远期发展规划内容、建设期限、投资计划等);
3、2021年街区品牌宣传计划和促进消费活动实施计划等;
4、项目所在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二、品牌连锁便利店建设项目
(一)支持方向。按照商务部《关于推动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发展的工作通知》要求,支持实体零售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品牌化、连锁化、智能化发展,扩大便民服务范围、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二)支持内容。重点支持零售企业以直营或加盟方式发展连锁便利店、扩大经营范围、完善服务功能、提高统一配送能力和便民服务能力。
(三)申报条件。申报项目须符合下列条件:
1、企业经营情况良好,现有自营连锁店在10家以上;
2、新增连锁便利店必须统一管理、统一形象标识、统一设施配置、统一商品采购、统一物流配送。
(四)项目申报材料要求。项目申报材料须包括:
1、项目实施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21年品牌连锁便利店建设方案(计划建店数量、门店位置、辐射人口、建设时间、投资额,效益分析;中远期发展规划内容,完善物流配送和便民服务功能计划等);
3、2021年品牌连锁便利店宣传计划和促进消费活动实施计划等;
4、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三、绿色商场饭店评选认定
绿色商场(超市):对照《<绿色商场>行业标准》(SB/T11135-2015),绿色饭店(餐厅)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宁夏餐饮业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十条规定》《餐饮业服务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商务厅制定的有关标准,结合辖区实际,对符合条件的商场(超市)、饭店(餐厅)进行摸底排队。国家级、自治区级绿色商场优先分别从十万平方米和五万平方米大型商场中择优评定。
四、“宁夏老字号”认定工作
按照《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保护和促进“宁夏老字号”工作的通知》(宁商通〔2020〕63号)要求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字号企业认定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老字号”企业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件,积极培育辖区老字号企业,做好第二批“宁夏老字号”企业的认定储备工作,并将实际认定需求及时汇总上报。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在推荐项目时必须严格项目申报要求,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并对推荐项目优先顺序进行排序。
(二)所有申报材料按项目逐个装订,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于2020年8月10前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商务投资促进局。
联系人:商贸流通科 李 静:2088801
邮 箱:350870612@qq.com
固原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0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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