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28/2017-15709 发文时间 2017-02-27
发布机构 固原市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宁夏区市县三级安监部门确定为行政执法机构
宁夏区市县三级安监部门确定为行政执法机构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正式下发了《关于将区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为行政执法机构的通知》,明确将区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为行政执法机构。

  《通知》要求,各级机构编制管理、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按照行政执法机构的经费、车辆及其他装备保障标准,支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这一规定对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具有重要意义。(记者 吴宏林)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54)2088900 电子信箱:gysdzzw@126.com

宁ICP备19000827号-3    网站标识码:640400002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