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01/2017-15740 发文时间 2017-04-26
发布机构 固原市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八巡查组巡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八巡查组巡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各部门(单位):

  现将《固原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八巡查组巡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问题整改。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

  固原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

  第八巡查组巡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为认真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八巡查组巡查反馈问题的整改,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强化责任落实,狠抓基础建设,深入排查隐患,强化打非治违,进一步加强风险隐患管控和标准化建设,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切实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八巡查组巡查反馈问题的整改为契机,落实安全生产“三大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创新安全监管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三、主要措施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要及时安排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会要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要把安全生产四项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实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安委会主任、副主任要经常性带队深入一线检查指导,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市安委会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不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

  (二)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认真组织学习《意见》,制定本县(区)、本部门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工作任务,确定时间节点和路线图,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三)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3号)、《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7〕7号)和《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文件要求,构建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管控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固原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实施细则》和《固原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作为工作重点,常抓不懈。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五落实”要求,建立安委会,单位一把手担任安委会主任,分管副职担任安委会第一副主任,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明确安委会办公室履职机构,每年向同级政府报告履职情况;要进一步厘清安全监管边界和职责,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对照清单开展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执法检查,倒逼企业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落实主体责任。

  (五)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职责、监管范围和对象。要将安监局设立为政府组成部门,明确为执法机构,增加工作人员,落实监管津贴。固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安监分局要尽快配齐工作人员。所有乡镇、街道要设立安监站,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进一步细化明确行政村安全协管员职责。工业园区要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切实保障安全生产执法装备,在公务车辆改革中优先保障安全生产执法和应急用车。

  (六)扎实推进依法治安。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5〕161号),严格按照《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梳理执法依据,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及时将安全生产责任和权力清单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进行公开、公示。严格落实执法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归口统计、联网直报和挂牌督办制度、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七)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在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工程建设、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旅游场所、职业病危害、特种设备、粉尘防爆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化专项整治,运用技术、工程、管理等综合措施,坚决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进一步健全完善协同联动、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死灰复燃”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纠正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等违规违章现象,持续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八)不断强化安全基础能力建设。要将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制定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制度,引入专业服务机构协助政府开展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科技研发、转化成果推广计划;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对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企业,不予参加评先选优,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转让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进一步健全市、县(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整合现有应急救援资源,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实战演练。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突出事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扎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社会性、群众性宣传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八进”(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进家庭)活动。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提升监管人员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固原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八巡查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副市长、安委会副主任何炜任副组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各县(区)、市直部门也要成立以县(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实施清单管理。各县(区)、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推动实施;要对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八巡查组反馈的问题,逐项逐条列出问题清单、整改目标、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和整改措施,实行“销号制”,立说立行、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定期督导、挂账督办、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三)强化督查督办。市政府办、市安委办要加大反馈问题整改督查督办,对整改流于形式、敷衍塞责,或者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在整改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整改措施不力、问题仍然突出、出现反弹的,将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对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县(区)和有关部门在年终安全生产考核中“一票否决”。

  请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将整改方案、问题清单和整改情况于2017年4月27日报市政府办、市安委办。

  联系人:何学山 联系电话:2088320、13195041998

  电子信箱:gyajj-123@163.com

  附件:1.固原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八巡查组巡查反馈问题整改清单

        2.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八巡查组巡查反馈问题(抽查单位)

  附件1  固原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八巡查组巡查反馈问题整改清单

  一、各级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安排部署多、督促落实少。

  巡查发现市、县(区)未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中发〔2016〕32号)文件组织学习和研究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仅将亿元GDP死亡率一项指标纳入规划,原州区、隆德县缺少安全生产专篇。没有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区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为行政执法机构的通知》(宁政发〔2017〕20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施意见》(宁政发〔2015〕161号)要求制订强化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措施,建立安全生产执法、应急机构,隆德县安监机构未单设,且队伍构成不合理。隆德县没有将安全生产预防应急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设立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财政专项资金。隆德县2016年12月9日政府常务会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下面部门没有贯彻落实痕迹。

  责任单位:市、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7年4月底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落实“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要求,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思想认识。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研究部署安排改革工作。修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将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指标纳入规划,增加安全生产专篇。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区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为行政执法机构的通知》(宁政发〔2017〕20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施意见》(宁政发〔2015〕161号)要求,制订强化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措施,设立市、县(区)安全生产执法、应急机构,单设隆德县安监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将安全生产预防应急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设立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财政专项资金。加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力促各项部署安排落到实处。

  二、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能交叉,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管理上存在漏洞。

  抽查市住建局、国土局发现,未完全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落实责任;未及时修订监管范围和对象,责任不明晰;未按要求建立健全权力和责任清单。市工信局成立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无工作职责。固原强力燃气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规范、不完善,员工对制度、责任制学习掌握不够,应急预案没有实用性,没有与专业消防部门签订应急救援协议,2016年专家排查出22项隐患,只整改了5项,没有认真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工作,公司紧邻的汽车修理厂有明火作业,与居民生活区安全距离不符合防火规范,周围有高压线,4个储罐之间距离小,2个已报停用,残液未作置换处理;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等对固原强力液化气公司监管不到位,甚至不管不问,对该公司存在安全隐患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隆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2016年2月2日和2017年1月25日两次检查发现新盛五金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没有采取措施制止违法行为,安全生产执法档案不完整。宁夏一建公司隆德县三山府邸商住小区施工现场楼梯防护网安装不符合规范,部分未安装;部分塔吊、升降机、铲车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消防设施设备数量不足,无水箱、无沙子,并且消防设备摆放位置不符合要求,升降机操作室等部门未放置灭火器;楼体内部分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施工区大门无人值守,现场管理不规范,不严格。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重点部门、开发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按照《固原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实施细则》和《固原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进一步厘清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权力和责任清单,结合各自职责和清单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执法建设,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一时难以整改隐患,按照五定(定标准、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定责任)原则落实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采取挂牌督办。严格执行问责、约谈、督办、警示、通报等制度和措施,推进安全责任落实、工作措施落实。

  三、没有健全风险管控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部分单位未组织开展企业风险辨识、管控工作。市公安局、市住建局没有按照《标本兼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3号)、《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7]7号)和《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文件要求,建立监管领域的风险管控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开展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

  责任单位:市、县(区)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重点部门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标本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3号)、《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7〕7号)和《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制定构建风险管控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严格落实。

  四、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源性分析研究不够。

  对辖区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存在重经济处罚,轻党纪政纪处理,事故处理中只对企业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没有从监管层面查找事故发生的原因。

  责任单位:市、县(区)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对今后发生的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进行调查处理,全面分析事故发生的根源,全面落实防范措施,严肃责任追究企业和监管部门的责任。

  附件2 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八巡查组巡查反馈问题

  一、市政府、市直部门

  1.没有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区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为行政执法机构的通知》(宁政发〔2017〕20号)要求,将市、县(区)安监机构确定为行政执法机构,编制管理、发改、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尚未研究将安全监管机构明确为行政执法机构各项保障工作。未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5〕161号)要求,制订强化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措施。

  2.未建立安全生产执法支队。

  3.未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

  4.巡查市国土局发现制订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与实际监管职责、范围和对象不相符。

  5.巡查市住建局发现未按要求建立健全权力和责任清单,以清单方式明确每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权和责任。

  6.巡查市工信局发现成立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无工作职责。

  7.巡查市公安局、住建局发现没有组织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工作相关台账,均称不知《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3号)、《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7〕7号)和《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文件精神。

  8.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从检查固原强力燃气公司来看,住建、市场监管局等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对该企业监管流于形式,甚至不管不问。

  9.对辖区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存在重经济处罚,轻党纪政纪处理,事故处理中只对企业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没有从监管层面查找事故发生的原因。

  二、原州区政府

  1.未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机构。

  2.未建立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

  3.未及时落实2015年出台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还在征求意见中。

  4.没有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推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未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工作。

  5.财政部门未建立政府购买专业技术服务制度。

  6.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没有研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

  7.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缺少安全生产专篇,仅将亿元GDP死亡率一项指标纳入规划。

  8.安全生产委员会未制定工作职责。

  三、隆德县政府

  1.安监机构未单设,且队伍构成不合理。

  2.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财政专项资金未纳入财政预算,未设立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财政专项资金。

  3.未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4.部分单位安全生产执法程序不规范,档案不完整。

  5.隆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2016年2月2日和2017年1月25日两次检查发现新盛五金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没有采取措施制止违法行为相关资料。

  6.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缺少安全生产专篇,仅将亿元GDP死亡率一项指标纳入规划。

  7.2016年12月9日政府常务会议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下面部门没有贯彻落实痕迹。

  四、固原强力燃气有限公司

  1.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规范、不完善。员工对制度、责任制学习掌握不够。

  2.应急预案没有实用性,没有与专业消防部门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3.隐患整改不力。2016年专家排查出22项隐患,只整改了5项。

  4.没有认真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工作,安全管理台账资料不完整。

  5.液化气公司(储罐)紧邻的汽车修理厂有明火作业,与居民生活区安全距离不符合防火规范,且周围有高压线。

  6.4只储罐之间距离小,2只已报停用,残液未作置换处理。

  五、宁夏一建公司隆德县三山府邸商住小区施工现场

  1.施工期楼梯防护网安装不符合规范,部分没有安装。

  2.部分塔吊、升降机、铲车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3.消防设施设备数量不足,无水箱、无沙子,并且消防设备摆放位置不符合要求;升降机操作室等部位未放置灭火器。

  4.楼体内部分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

  5.施工区大门无人值守,现场管理不规范,不严格。

  六、六盘山特长隧道

  1.安全生产检查不规范,对检查出的隐患没有整改结果。

  2.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不规范。

  3.重点时段、重要节日的安全检查没有台账。

  4.人行横洞内中央布设的消防用水管沟偏深偏大,盖板缺失,两端洞门不符合救援疏散应急功能。

  5.六盘山隧道为东西走向,隧道洞口在早晨和下午均易出现眩光和黑洞现象,容易造成事故的发生。

  6.隧道左右洞气流压差较大,在不同季节和气候条件下,应对隧道的风流和气压进行监测,及时修订火灾控制方案。

  7.隧道建设、运用期间档案资料不完善


(删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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