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28/2023-00008 发文时间 2023-01-30
发布机构 固原市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采取四项措施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固原市采取四项措施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固原市把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对标对表国家和自治区要求,从严从紧从细从实抓好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建立了公安、应急、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燃放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全市重大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工作会、维护安全稳定工作调度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暨市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上对做好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安全部署。下发了《关于在市区内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公告》,印发了《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贸行业企业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工作任务,特别是在全市禁放孔明灯。

二是严把准入,科学合理布点。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方便群众原则合理布局烟花爆竹经营网点,从选址、内外部安全距离、建筑结构、消防和电气等方面严格把关、审核,确保经营企业规范经营。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点的负责人必须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检封标识制度,严格管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产品存量。

三是齐抓共管,强化专项检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督导检查,市安委会组织成立6个督导检查组,采取包县(区)方式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应急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分别牵头组织市场监管、城管、消防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联合执法行动。邮政管理局对各邮政快递企业开展了违法寄递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自然资源局、六林局落实各林场、护林员安全监管责任。截至目前,查处非法经营销售运输烟花爆竹14起,没收518箱。

四是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络、公众号等舆论媒介以及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彩页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烟花爆竹存放、销售、燃放等安全知识,宣传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各专营店在群众购买烟花时,向群众讲解烟花爆竹燃放基本知识、注意事项。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利用各乡镇赶集日张贴公告、散发宣传资料,对大限度扩大宣传面。发动群众有奖举报,提高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特别是要求各县(区)压实乡镇(街道)、村组(社区)责任,及时举报无证销售、存储烟花爆竹行为。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54)2088900 电子信箱:gysdzzw@126.com

宁ICP备19000827号-3    网站标识码:640400002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