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支队全面实施行政执法证件“亮证执法”

信息来源:固原市消防支队

发布时间: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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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消防行政执法队伍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及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固原市消防救援支队全面实施行政执法证件“亮证执法”,目前,“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成为固原市各消防执法单位开展执法工作时的必要程序。

行政执法证件领取后,支队第一时间召开会议重点对《行政处罚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培训,深入讲解了行政执法的定义、行政执法的种类和原则、行政执法监督的主体、程序、事项规定以及行政执法证件申领、使用、年检等重点内容,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始终牢记“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合法、合理、程序正当原则,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目前,全市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过程已全部实行亮证执法”,通过“亮证执法”,一方面,拉近了社会群众与执法人员的距离,提升了广大群众的信任感,极大增强了消防执法的公信力。另一方面,监督执法人员通过亮证执法”进一步提升了自身执法的严谨性和自觉性,对自身执法用语、执法程序等方面有了更高的要求,有效树立了固原消防执法的良好形象。

下一步,固原市消防救援支队将进一步提升队伍的业务素质能力,增强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努力打造素质过硬、纪律严明、执法规范的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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