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管理有哪些具体规定?

信息来源:固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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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应当保持畅通。电信部门应当对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所需的控制线路、指挥通信网占用的管控、专线、中继线路给予优先保障。无线电管理部门应当保障人民防空指挥通信所需的频率。电力部门应当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值勤所需的电力供应。广播电视部门应当保障及时发送防空警报信号。 

(二)需要设置防空警报器的高层建筑,其投资建设主体应当按照人民防空警报建设规划要求,在顶层建安装防空警报器的基础设施,防空警报设施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安装。 未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拆除和迁移人民防空警报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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