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粮食经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对象是否只针对企业?

信息来源:固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时间: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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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强化对粮食流通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大幅提升违法成本,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对于情节严重的粮食流通违法违规行为,除了对涉事企业处罚外,还可对企业相关个人给予处罚。《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企业有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违法情形且情节严重的,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企业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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