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林权交易范围?
信息来源:固原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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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林权交易规则(试行)》第二章中第七条、第八条规定
法律法规允许交易的林地的使用权(经营权)以及森林、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均可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依法交易。
下列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经营权)不得交易:
(一)权属不清或者有争议的;
(二)未依法取得共同所有权人同意的;
(三)被司法机关查封、冻结的;
(四)法律、法规禁止或者其他不宜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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