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登记社会组织,发起人、发起单位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哪些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批复文件;
(三)住所使用证明、验资报告;
(四)发起人资质证明材料;
(五)章程草案;
(六)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社会服务机构)成立申请表;
(七)社会团体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会议有关材料及会员、拟任理事、负责人、监事花名册;
(八)负责人非失信被执行人证明;
(九)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登记时需要前置审批的,发起人根据成立的类别需相应提供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核发的办学许可证,不再提供本条第(二)款业务主管单位批复文件;
(十)非营利医疗机构登记时需要前置审批的,发起人根据成立的类别需要相应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十一)建立党的组织承诺书;
(十二)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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