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婚姻登记?

信息来源:固原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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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初审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

2. 双方户籍均不在宁夏,但长期居住在各县(区)的,须办理在各县(区)的有效居住证(派出所办理);

3. 当事人双方互相了解身体状况。建议新婚当事人提前进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注:持婚检报告可增加三天婚假)

4.双方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3张两寸近期红底合影半身免冠证件照片。

(二)审查

1.现役军人另须出示军官证、士兵证或警官证(有效期内)等,并提供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再婚的需持离婚证、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初审判决的要有生效证明书);丧偶的当事人需到派出所将本人婚姻状况改为丧偶。

3.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按照要求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三)发证  

1.婚姻登记员在完成结婚证打印签名后,应认真检查核对双方当事人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2.婚姻登记员为当事人双方颁发结婚证,祝福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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