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申请书样式

信息来源:固原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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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      日作出的  具体行政行为,向  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  
事实及理由:
此致
(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行政复议申请书应载明事项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被申请人的名称;
3、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4、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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