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标准化厂房方面有什么扶持政策?
问:固原市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标准化厂房方面有什么扶持政策?
答:支持企业建设无尘、恒温、恒湿标准化厂房,
分企业自建厂房、第三方建设厂房、国有投资公司代建厂房三个类别,分别给予支持。一是企业自建厂房。对肉牛、绿色食品、生态经济加工类,纺纱、织布和服装加工项目,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内建成投产开始纳税且进入规上工业,按照其投资额达到相应要求,给予其实际建成厂房面积不同标准的支持。肉牛、绿色食品、生态经济加工类项目最高给予500万元,纺纱项目最高给予1000万元,织布和服装加工项目最高给予500万元支持。对新景区景点开发、新型旅游业态建设、文化旅游及配套服务、文化旅游综合体(商业地产除外)项目,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内建成运营开始纳税且进入规模以上服务业,按照其投资额达到相应要求,给予其实际建成的生产经营性用房面积不同标准的支持,最高给予500万元。二是第三方投资建设厂房。对第三方投资建设期内实际投入资金利息和合理利润给予支持。对肉牛、绿色食品、生态经济加工类和纺织服装项目企业承租第三方建设厂房,并按期交付租费的,前2年属地财政按其实际使用的租赁面积给予8元/平方米/月支持。三是国有投资公司代建厂房。对有个性化需求的企业,企业与代建国有投资公司签订相应协议,根据企业提供的图纸可由国有投资公司代建厂房。建成后前2年由企业租赁,免收租金。租赁期满后由企业在2年内分别按40%、60%的比例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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