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二手车交易市场有什么条件和程序?
问:开办二手车交易市场有什么条件和程序?
答:(一)条件
1、符合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置建设规划和城市网点发展规划;
2、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3、具有必要的配套服务设施和场地,设立车辆展示交易区、交易手续办理区及客户休息区,做到标识明显,环境整洁。车辆展示交易区面积不得少于10000平方米,交易手续办理区不少于300平方米;
4、具备为客户提供办理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纳税等手续的条件;
5、具备必要的交通、治安、消防、卫生条件;
6、设立醒目的公告牌,明示交易服务程序、收费项目及标准、客户查询和监督电话号码等内容;
7、具有严格规范的市场管理和内部管理制度,具备专业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具备车辆专职查验人员;
8.符合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
(二)申办程序。申办二手车交易市场,符合条件的,应将申请材料送交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市商务投资促进局办理规划确认及登记备案、相关部门办理配套手续后,方可经营。
(三)所需材料:申办二手车交易市场,应当由市场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所在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1)举办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证明,且为法人持有用地;
(3)利用现有房屋举办市场的,应当提交营业用房的产权证明;新建市场营业用房的,应当提交规划、建筑质量、消防等分项验收合格证明;
(4)划行归市及配套设施布局图;
(5)内部管理制度;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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