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引客入固”奖励办法》政策知识问答

信息来源:固原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发布时间: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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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原市“引客入固”奖励办法》奖励对象有哪些?

答:通过各种渠道向固原市输送游客且具有合法注册资质的各级各类旅行社、固原市 A级以上景区等旅游从业机构。

2.都有哪些奖项设置?

答:奖项设置为核心部分,共规定了6项奖励,分别是旅游包机和航班切位奖励、旅游专列奖励、区内外自驾车队奖励、旅游大巴车团队奖励、最佳送团旅行社奖励、旅游市场宣传促销奖励,明确规定对同一奖励事项的旅游企业主体只奖励一次。

3.奖励如何申报?

答:除最佳送团旅行社奖外,其他各奖项实行先报备、后申报。所申报的项目,只能由一家机构申报,不得联合申报和重复申报,否则将取消奖励资格。同一涉旅企业、景区、旅行社针对同一项目已申报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奖补政策并获得奖补的,可叠加申报、获得固原市“引客入固”奖励。同一团队只能申报一项奖励。

(1)区内外旅游包机和航班切位奖励、区外旅游专列奖励、区内外自驾车队奖励、旅游大巴车团队奖励,在抵达固原市前3日内,需向固原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提前书面报备活动基本情况(活动行程、人员规模、游览及住宿计划)。

(2)旅游市场宣传促销奖,在活动开展前,先向固原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提前报送活动实施方案及预算,经书面备案后方可作为申报奖励前提;申报奖励时,再提供兑现申请、活动结案报告、活动支出发票、活动照片视频等相关资料。

(3)申报主体应准确提供有关资料,并积极配合固原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完成抽查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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