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文物普查政策问答——为什么要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信息来源:固原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发布时间: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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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为什么要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文物工作,亲自谋划、指导和推动。最近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提出习近平文化思想,对文物工作作出重要方向指引。总书记高度珍视历史文化资源,强调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2020年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明确要求“要建立健全历史文化遗产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国家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加强相关领域文物资源普查、名录公布的统筹指导,强化技术支撑,引导社会参与”,要求要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放在第一位,健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机制。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坚持保护第一,实现从重点保护到全面保护、系统保护、整体保护,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全面掌握文物资源状况。

目前文物保护法进入新一轮修订程序,修订草案已于近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修订稿加大了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力度,完善了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程序、报告备案制度,明确了原址保护要求,为普查认定登记不可移动文物提供法律依据,为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提供有力保障。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距今已16年,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低级别文物保护状况引发全社会关注。不管从党中央要求、事业发展需要还是人民群众期待出发,我们都需要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通过普查,全面掌握各级各类不可移动文物信息数据,可以为精细化、科学化制定文物保护利用政策制度,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扎实基础。通过普查,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全面落实保护第一要求,加强文物全面保护、系统保护、整体保护,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通过普查,明确全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分布、价值特征,促进文物活起来,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对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工作要求的认真贯彻、深入践行、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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