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人对信访处理意见不服时怎么办?

信息来源:固原市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3-10-10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信访人对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