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到位一处理”要求的工作标准是什么?
(1)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 ①诉求合理。一是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明确依据的信访诉求。二是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中虽无明确依据,但符合情理、法理、公平正义原则及按照社会大众的普遍认知,应当予以解决的信访诉求。 ②解决问题到位。一是所有合理诉求都依法按政策或者按照公平正义原则予以回应。二是所有合理诉求都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或者社会大众普遍认可的时限内,形成解决方案。三是严格落实解决方案,不打折扣、不搞变通。
(2)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 ①诉求无理。无理诉求主要指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据,且不符合情理、法理、公平正义原则及按照社会大众的普遍认知也不应当解决的信访诉求。②思想教育到位。一是对确定为无理诉求的,应告知信访人判定依据。二是加强与信访人沟通联系,讲明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纾解困境的具体办法。三是跟进法治教育,引导信访人通过适当方式理性反映诉求、规范信访行为
(3)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 ①生活困难。生活困难指信访人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后仍存在无稳定就业或收入来源、身患重病或近亲属患有重病、无法定抚养、赡养、扶养义务人或法定抚养、赡养、扶养义务人无法有效履行抚养、赡养、扶养责任等困难情况,或信访人的诉求无理但存在上述困难的情况。 ②帮扶救助到位。对符合民政部门救助条件的,纳入民政部门救助对象,落实相应的救助标准;对有劳动能力但无生活来源的信访人及其家庭成员,开展就业援助和帮扶,帮助提高家庭收入水平;对因残、因病致贫,无劳动能力的,用好医疗保障、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等政策和手段,在帮扶资金上给予倾斜,有效缓解家庭经济负担;对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的,及时走访慰问,给予关心帮助。
(4)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对在信访活动中或以信访为名实施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制造不良影响、进行人身攻击、借机敛财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信访人,由政法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以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