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是免费办理的吗?

信息来源:固原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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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提交申请材料齐全审查合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企业选址布局、规划设计以及与重要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新设立企业建在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内;

2)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八类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3)总体布局符合《化工企业总面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标准的要求。

石油化工企业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的要求。

二是企业的厂房、作业场所、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经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和施工建设;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由具有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化工石化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的化工石化设计单位设计;

2)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必须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

3)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装设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装设紧急停车系统;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的场所装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

4)生产区与非生产区分开设置,并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距离;

5)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同一厂区内的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的布置必须适用同一标准的规定。

三是企业应当有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是企业应当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对本企业的生产、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对已确定为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和储存设施,应当执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五是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六是企业应当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每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与职务、岗位相匹配。

七是企业应当根据化工工艺、装置、设施等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2)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4)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5)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6)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7)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8)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

9)变更管理制度;

10)应急管理制度;

11)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12)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

13)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4)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动土、断路、设备检维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6)职业健康相关管理制度;

17)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18)承包商管理制度;

19)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八是企业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辅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操作安全规程。  

九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其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依法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一定的化工专业知识或者相应的专业学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企业应当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依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以上规定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

十是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提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并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十一是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十二是企业应当依法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并按照安全评价报告的意见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整改。

十三是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为用户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十四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应急管理要求: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2)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3)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生产、储存和使用氯气、氨气、光气、硫化氢等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除符合以上规定外,还应当配备至少两套以上全封闭防化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还应当设立气体防护站(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许可,颁发《不予许可决定书》:

1)申请材料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市有关规定的;

2)提交的申请材料与企业实际情形不符的;

3)申请材料中安全隐患和问题未完成整改的;

4)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程序或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应急管理部门核查不符合要求的。

申请材料

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应当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必要件:

1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2)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的证明材料;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印件

4)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5)新建企业的竣工验收报告;

6)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

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兼并重组后,应当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取得工商核准文件后3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并提交除(2)、(45)、(6)条规定以外的文件、资料,但需提交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兼并重组前后变化情形的安全评价报告。

容缺件

7)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

8)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

9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新建企业提交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的文件。

收费项目、名称及标准:不收费,办理业务请到固原市政务大厅一楼窗口,联系电话:0954-2929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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