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是免费办理的吗?

信息来源:固原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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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条件的要求;申请材料齐全;审查合格;准予许可,颁发经营许可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许可,颁发《不予许可决定书》:

1)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

2)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

申请材料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制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2)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

3)安全评价报告。

收费项目、名称及标准:不收费,办理业务请到固原市政务大厅一楼窗口,联系电话:0954-2929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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