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与消除火源具体措施有哪些?
(一)明火
主要是生产过程中的加热用火,维修焊割用火及其他火源,它是导该火灾爆炸事故最常见的原因。
1.加热用火、加热易燃危险化学品时,应尽量避免采用明火设备。一定要用明火加热设备时,应远离可能漏气易燃气体或蒸汽的工艺设备和储罐区,并应布置在上风向或侧风向。
2.切割用火、切割焊接时,飞散的火花及金属熔融碎粒的温度高达1500-2000℃,高空作业时飞散距离达20米远,容易引发火灾,在焊割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没有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禁止动火;
(2)可以移出易燃易爆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禁止在油气危险区域内动火。
(3)动火单位必须派有资格的安全监护人在现场执行现场监护任务,否则不准动火。
(4)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交叉作业。
(5)动火周围(至少15m范围)的易燃物质清除干净;附近难以移开的易燃物品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6)凡盛装过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易燃危险物品的容器、管道必须洗刷干净,不能确认为干净的必须用惰性气体置换到氧气浓度低于2%,或者用水置换。
(7)凡动火点盛装油、气等易燃物品的容器、管道相连的必须用盲板隔开或者拆开连接,呈断开状态。
(8)动火现场必须配备适合的、足够的灭火器材。
(9)动火作业结束后动火人员必须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残留物、经监护人检查确认没有火险隐患后方能离开现场。
(10)气焊作业时,应将乙炔发生器放置在安全地点,以防回回火伤入或将易燃物引着。
(二)摩擦与冲击
1.机器中轴承等转动部分的摩擦,铁器的相互撞击或铁制工具打击混泥土等,都可能产生火花。因此,转动部分要保持良好的润滑,危险场所要用铜制工具。
2.在有可燃气体的场合,必须严禁使用含镁或铝的轻合金制作工具,因为这类轻合金制品与铁撞击产生的火花,比铁与铁的撞击更易点燃可燃气体。
3.当可燃气体从管道或容器裂口高速喷出时,夹带的铁锈与器壁摩擦变成高温粒子,也可能引起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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