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是什么?有哪些类型?
自然灾害是指由于自然力量的突然变动,如地球内部的变动、自然现象的失控等,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和危害的现象。
根据不同的考虑因素,自然灾害可以有多种分类方法。在中国,自然灾害通常被划分为以下四大类: 1. 气象灾害气象灾害是由大气圈的变异活动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暴雨、雨涝、干旱、干热风、高温、热带气旋、冷害、冻害、冻雨、结冰、雪害、雹害、风害、龙卷风、雷电、连阴雨(淫雨)、浓雾、低空风切变等。这些灾害往往具有突发性和不确定性,对人类社会的影响广泛而深远。 2. 地质灾害地质灾害是由岩石圈的活动所引起的,包括地震、火山喷发、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塌陷等。这些灾害往往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和不重复性,对人类社会的影响地域性和持久性。 3. 海洋灾害海洋灾害是由水圈的变异活动所引起的,包括风暴潮、海啸、潮灾、海浪、赤潮、海冰、海水侵入、海平面上升和海水回灌等。这些灾害往往对沿海地区的影响尤为显著,具有较强的破坏力。 4. 生物灾害生物灾害是由生物圈的变异活动所引起的,包括森林草原火灾、重大农作物和森林病虫害、有害物种入侵等。这些灾害往往对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的稳定产生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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