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财政职责 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固原市财政部门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按照固原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积极组织参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保障工作。
一是做好特殊困难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筹措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4767万元,支持落实各项困难群众救助政策,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未成年人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家庭的未成年人实施临时救助等。
二是支持落实未成年人教育保障政策。筹措资金175万元,支持为新建或迁建的特教学校配备教学设施设备或康复设备,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室)建设,保障特殊儿童享有平等受教育权利;筹措资金2243万元,支持从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各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实施。
三是支持落实未成年人医疗康复保障政策。筹措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242万元,支持为0—17岁听力、肢体、智力、孤独症未成年人提供人工耳蜗及助听器、肢体矫治手术、功能训练等康复服务。
四是支持落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筹措福彩公益金30万元,支持留守儿童关爱和临时救助、儿童权益维护、儿童家庭教育在内的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推进儿童福利设施、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新建和维修改造,稳步提高儿童福利机构“养、治、康、教、置”专业化服务水平。
五是扎实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固原市财政局以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聚焦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开展“奋进新征程 同心护未来”主题宣传活动,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宣传人员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村(社区)宣讲等多种方式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浓厚氛围,更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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