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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00001/2020-00287 发文时间 2020-05-13
发布机构 固原市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2020年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2020年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事业单位:

现将《固原市2020年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固原市2020年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进一步落实《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固政规发〔2018〕4号)精神,根据《2020年全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综合情况通报制度》和自治区公安厅《全面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压实县(区)、乡(镇)政府主体责任,县(区)、乡(镇)、村三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全面落实,政府主导、警保合作“两站两员”建设进一步推进,全市每个乡(镇)至少建设完成1个劝导站和配备1名劝导员,10月底前完成62个劝导站建设工作,实现全市所有乡镇劝导站全覆盖的目标。农村车辆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有序推进,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覆盖率和农村地区车辆投保率“双提升”,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实现“控大减量”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2020年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云峰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郑宜成、市公安局副局长杨佐义、交警分局局长李全德任副组长,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公安(分)局、市交警分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警分局,交警分局局长李全德兼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韩兴东任副主任,具体负责警保合作深化“两站两员”建设应用,统筹推动全市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县(区)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要制定加强本县(区)2020年农村道路交通安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岗位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抓好落实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按照《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今年全市必须落实县(区)、乡(镇)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顶层设计,构建“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协同共治”的县(区)、乡(镇)、村三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一是明确市、县(区)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道交委”)和乡(镇)政府为考核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内容,使交通安全与生产安全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同时,要从根本上强化各级“道交委”的职权,加大考核问责力度,督促各县(区)、各职能部门制定本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考核指标,确保任务、措施落实到位。二是要成立工作机构,组建工作队伍,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机制。在市、县(区)一级设立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由分管安全生产的政府领导任主任,整合农机、公路、运管、公安局、交警大队等职能部门作为常设机构,领导各乡(镇)政府履行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指导考核职能;在各乡(镇)政府均设立“交管站”,由书记或镇长亲自挂帅,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属地责任,整合交警大队、乡镇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派出所(交警中队)、公路养护、农机管理、司法调解、人武及村委会等部门和单位,在村级劝导站,由村党支部书记或主任负责,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推行“一村一辅警”与吸收保险企业保险员、“一村一能人”三方协同共建共治机制;三是组建专门队伍,建立“三级路长制”管理模式,推行“八长共治”,即:一级路长由乡镇长挂帅,交警大队负责指导协调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二级路长”由派出所所长、交警中队长(负责乡道、村道交通违法打击查处)、农机站长(负责拖拉机等农用车源头管理)、公路养护段长(负责路面隐患排查治理指导,同时建立责任包片指导,由各长负责若干个村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级路长”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村组长、劝导员(警保合作保险员)组成,负责村(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面包车、农用车、拖拉机源头排查、治理,基础台账建立与更新,红白喜事上门打招呼,路面劝导等工作。同时建立每月议事制度,由乡镇长召集,分析研究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定阶段性工作重点,明确工作分工和职责任务。

(二)全面推动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应用。按照《警保合作劝导站建设指南》和《深化警保合作共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确保2020年实现每个乡镇至少打造1个标准警保共建劝导站目标。在全市62个乡(镇)新建或改造完成警保合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62个,每个劝导站至少配备1名劝导员(即:原州区需建成11个,西吉县需建成19个,隆德县需建成13个,泾源县需建成7个,彭阳县需建成12个),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扩大建设劝导站并增加劝导员数量。各县(区)政府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项目预算,重点保障“两站两员”、“生命工程”建设和安全隐患治理、农村交通安全科技信息化系统建设等方面,市级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助,按照“政府+保险+社会”的模式,争取农村“两站两员”建设人员、设备、经费等保障到位。

(三)全面推动“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建设。按照《全区实施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工作方案》和《固原市实施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工作方案》要求,2020年全市农村地区增设10个信号灯,增设40个减速带。其中每个县(区)需新增信号灯2个、减速带8个。交通运输部门和属地政府要主动担责,落实建设资金,纳入公路建设养护范畴,积极与当地交警部门联合开展农村道路平交路口及交通隐患进行排查,会商治理措施,必要时可邀请专家进行会诊,逐路段、逐路口制定整改方案,各县(区)也可根据本地实际扩大示范路口数量,同步增设爆闪灯、标志标线、凸面镜等安全设施。今后,各县(区)在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必须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27条规定,同步规划、设置交通安全设施,验收时应有交警部门参加,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行。

(四)全面推动农村系统手机APP深化应用。一是各县(区)乡(镇)政府要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科技信息化系统平台建设,迅速组织所属农村地区劝导员在5月底前完成下载安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手机APP,各级交警部门要尽快组织开展劝导员集中教育培训,熟练掌握系统应用和APP操作,每人每天要通过手机APP更新信息,至少完成1条劝导日志,至少采集10条基础信息,至少更新20条工作动态;二是在农村道路主要路口、进出城路段布设高清电子警察设备,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驾驶证异常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快速筛查、精准打击;三是推行警务机制改革,在全市所有农村派出所设立交警中队,以辖区交警大队名义对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违法行为(200元及以下)予以处罚,进行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处罚、服务5项职能下沉前移,使“两站”成为管理站、劝导站、交警执法站、宣传站和车驾管业务办理及违法处理延伸的服务站,有效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五)全面推动农村重点车辆精准管控。乡(镇)“交管站”和劝导站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每逢重大节假日,针对赶集日、探亲访友等特点,紧盯农村面包车、农村客运班车、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车等重点车辆,建立详细的动态管理台账,充分利用科技化手段,实行户籍化管理,严把入户、出村、出乡(镇)等重要关口,及时劝导纠正交通违法。加强重点乡(镇)乱停乱放整治,集中清理达到报废标准、无牌无证的摩托车,集中清缴报废车、拼装车和改装车等隐患车辆,严查超员载客、违法载人、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严管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等重点交通违法;要充分运用APP统计功能,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精确研判、在线部署、实时预警、监督落实,逐步实现农村地区“无盲区”“无间隙”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固原市所辖四县一区有62个乡(镇),797个行政村,绝大多数人口在农村,全市现有公路总里程8629公里,县乡村道占86.7%,80%的公路为崎岖山路,路况差、多急弯、陡坡、临崖,恶劣天气情况下,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每年一般道路交通事故中有70%发生在山区公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推进平安乡村建设、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举措,农村安,则全市安,各县(区)政府要充分认清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强力推动“两站两员”建设应用,强力推动农村地区生命防护“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建设,强力推动农村地区科技信息化建设,严管重点车辆,严查严重违法,强化风险化解,有效预防事故,确保取得实效。各县(区)要在6月底前完成两站两员机构建设及劝导员、保险员人员配备和集中教育培训,为7月份在我市召开全区现场推进会打下坚实基础,10月底前完成具体任务指标。

(二)统筹抓总,强化协同共治。各县(区)政府要主动作为,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积极对接保险公司,形成工作机制,落实劝导站建设经费,推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争取安装减速带、信号灯、电子警察、视频监控等交通管理设施建设经费,确保项目任务落实到位。

(三)压实责任,强力推动工作。市“道交委”对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检查、考评、通报工作机制,各县(区)政府要落实分级管理职责,明确任务指标,压实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未履行或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将给予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农村道路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一律依照法律、法规进行事故深度调查,并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市上将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力的,扣除当年安全生产相应分值,通过强有力的考核责任机制,强力推进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本方案自2020年6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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