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27/2017-16709 | 发文时间 | 2017-06-13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公安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110受理投诉举报渠道与流程 |
电话:110
110报警服务台负责全天24小时受理公众紧急电话报警、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现时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
110受理投诉的工作流程:接到群众电话投诉后,如实填写投诉登记表,及时指令或转交有关职能部门或下级公安机关办理投诉,并对投诉办理情况进行督办;具体承办公众投诉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迅速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做出处理,并在受理公众投诉的3日内将查处情况告知投诉人,同时抄送110报警服务台备查;如3日内未能办结的,应当告知投诉人办理情况。投诉人姓名、工作单位或者家庭住址、联系方式不实,致使无法告知的除外。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54)2088900 电子信箱:gysdzzw@126.com
宁ICP备19000827号-3 网站标识码:640400002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