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07/2017-00848 | 发文时间 | 2017-09-18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开展民族团结月 “政策法规咨询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
固 原 市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
小组办公室文件
固民创建办〔2017〕11号
关于开展民族团结月
“政策法规咨询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原州区党委统战部、民宗局:
按照《固原市2017年“民族团结月”活动方案》(固民创建发〔2017〕8号)要求,经请示市委、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决定开展民族团结月“政策法规咨询宣传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通过发放宣传折页、制作展板、手提袋等形式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咨询宣传活动,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基本政策法规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
二、活动时间、地点
2016年9月19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在市人民广场举行。
三、参加单位
1.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市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研室、机关工委、发改委、扶贫开发和移民办、工信局、教育局、科技局、民宗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广局、卫计局、旅游局、市场监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固原军分区、武警8672部队、武警支队、消防支队。
2.原州区党委统战部、民宗局。
四、几点要求
1.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分别在市人民广场设立咨询台,制作2-3个宣传展板,并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制作宣传折页、口袋书等宣传资料,此项活动将作为项重要内容,列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年终考核之中。
2.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负责制作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展板10个,印制发放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重要工作会议精神宣传折页、口袋书和手提袋等各2000份,原州区党委统战部、民宗局负责配合做好宣传活动。
3.所有参会单位提前20分钟到人民广场做好准备。
4.请市委宣传部组织固原日报、固原广播电视台届时安排记者报道。
固原市民族团结进步创
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5日
固原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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