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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00017/2017-01040 发文时间 2017-11-07
发布机构 固原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加强涉农惠农项目资金监管 推行“三级备案、三级审核、一个平台监管” 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加强涉农惠农项目资金监管 推行“三级备案、三级审核、一个平台监管” 工作实施方案

固原市纪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涉农惠农政策,切实加强涉农惠农项目资金监管,根据固原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涉农惠农项目资金监管全面推行“三级备案、三级审核、一个平台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全面落实涉农惠农政策为目的,以党务政务村务公开为关键,以规范和制约基层党员干部权利运行为核心,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推行“三级备案、三级审核、一个平台监管”工作机制,采取“制度+科技”方式,健全完善我市农牧系统涉农惠农项目资金监管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和跟踪监督,有效预防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2017年以当年实施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及草原生态保护补助项目资金为重点,纳入平台监管;2018年完善提高、全面推行,将畜牧补贴、新型农民培训、农村能源建设、旱作节水农业(残膜回收利用)及设施农业、马铃薯种薯繁育等到村、到户项目资金纳入平台监管,力争用三年时间,形成“制度+科技”的农牧系统涉农惠农项目资金“三级备案、三级审核、一个平台监管”工作模式,促进农牧系统涉农惠农项目申报及其项目指标分解过程公平公正,项目实施规范有序;促进农牧系统涉农惠农项目资金审批环节公开透明,运行安全高效;促进农牧系统涉农惠农项目资金实现公开化实施,阳光化监管,确保各项涉农惠农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保市委、市政府“六个基础”、“六大工程”顺利实施,切实加强我市农牧系统项目资金管理,

健全完善涉农惠农资金监督机制,确保各项涉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惠农资金用到明处。

(二)坚持公开透明,规范运行。通过落实农牧系统涉农惠农项目县、乡、村三级备案,将项目指标逐级分解过程及政策依据在相应的监管平台进行公开公示,让群众全面了解党的涉农惠农政策。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民主议政日,让群众评议涉农惠农项目资金(实物)分配结果,使项目资金(实物)分配阳光操作、程序规范、合规运行。

(三)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1+X”监督管理模式组织实施,形成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各负其责、群众监督的良好工作格局。

(四)坚持试点示范,全面推广。首先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及草原生态保护补助项目资金纳入“331”监管体系,逐步将畜牧补贴、新型农民培训资金、农村能源建设项目资金、旱作节水农业(残膜回收利用)及设施农业、马铃薯种薯繁育等到村、到户项目资金全部纳入平台监管,逐步推进农牧系统涉农惠农项目资金公开化实施、阳光化监管。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梳理本系统涉农惠农项目。开展全市农牧系统涉农惠农政策、项目资金的梳理。督促县(区)农牧局按方案要求及时列出农牧系统涉及的所有惠民政策、惠民项目及项目的实施方案,按照一个平台监管的统一模板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信息采集工作;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详细编制项目资金审批流程和惠民资金的发放流程;2017首先完成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及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项目资金审批流程和惠民资金的发放流程;计划用三年时间逐步将农牧系统各项惠农政策、项目纳入监管平台。

1、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审批发放流程图

农资综合补贴审批发放流程图

  2、农作物良种补贴监管流程图

良种补贴审批发放流程图

  

3、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审批发放流程图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项目资金审批兑付流程图

3

(二)抓好农牧系统“三级备案、三级审核、一个平台监管”工作。督导县(区)农牧局对区、市两级下达的涉农、惠农项目,根据项目实施要求由具体实施单位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下达项目实施区乡镇,明确项目实施范围、计划安排、方法步骤、补贴标准等,并在监管平台及时公开2017年必须完成在监管平台公开的项目资金包括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

同时督导各县(区)农牧局对乡镇上报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项目资金农户花名册和相关资料在监管平台进行审核(对乡镇没有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核查以及审核签字的不予审核),并组织验收。经审核验收合格符合规定要求后由县(区)财政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拨付兑现。

(三)抓好监督检查工作。区、市涉农资金下拨到县(区)农牧局或使用单位后,市农牧局成立检查组将对资金的使用情况每年进行不少于两次专项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应积极配合检查组的工作,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凭证、账薄、报表等资料及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检查组将查阅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以及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并走访农户全面了解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检查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专题检查报告上报市政府;为了进一步加强农牧系统涉农惠农资金的监督管理,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所查出的问题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这项工作稳步推进,市农牧局成立农牧系统涉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市农牧局局长任组长,县(区)农牧局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全市农牧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331”监管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县(区)农牧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信息采集工作。推行“331”监管机制,县(区)农牧部门是关键,乡镇、村是基础,各县(区)农牧局要采取有力措施、选派精兵强将,全面梳理目前实施的涉农惠农政策、项目,及时详实准确的提供监管平台需要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确保平台顺利运行。

(三)强化监督考核。市农牧局对各县(区)农牧局抓好对“331”工作机制推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对工作开展不认真、措施不到位的限期整改。要把“331”工作机制推行情况纳入农牧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确保农牧系统“331”工作全面推广,取得实效。

                         固原市农牧局

              2017年1月16日

固原市农牧局办公室          20171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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