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13/2017-01352 | 发文时间 | 2017-07-03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市环保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重点》的报告 |
固环发〔2017〕84号 签发人:岳 华
关于《市环保局2017年上半年
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重点》的报告
市委、市政府:
现将《市环保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重点》随文呈上,请审阅。
固原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3日
抄送: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
固原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7月3日印发
市环保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及下半年工作重点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大力支持下,我局紧紧围绕区、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讲话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环境质量状况
环境空气质量:截止2017年6月30日,有效监测天数181天,环境空气优良天数154天,达标率85.1%,与去年同期(有效监测天数182天,优良天数149天,达标率81.9%)相比上升3.2%。经计算二氧化硫平均浓度11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13微克/立方米)相比下降15.4%,二氧化碳平均浓度29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25微克/立方米)相比上升16.0%,细微颗粒物平均浓度36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36微克/立方米)相比无变化,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99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108微克/立方米)相比下降8.3%。
水环境质量:泾河、茹河出境断面水质为Ⅲ类,清水河、渝河、葫芦河出境断面水质均为劣Ⅴ类,1-6月份水质达标率茹河100%,渝河66.7%,泾河50.0%,葫芦河16.7%,水环境质量逐年得到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二类标准。
声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按照《固原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市委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要求,对涉及全市大气污染防治17个方面的工作,我局配合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区及有关单位整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联合督查5次,下发督查通报5期,并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充分应用限期整改、经济处罚、停产整治、案件移送等执法手段,依法查处建设项目违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目前共下达限期整改通知35件,停产整治通知书7份,经济处罚8件44.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件、行政拘留1人15天,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3件。
(二)全力抓好大气环境污染防治
一是全力控制城市扬尘污染。制定了《固原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印发了《固原市2017年市区扬尘污染整治实施方案》,按照全面落实施工围挡、施工场地道路硬化、渣土覆盖、场地洒水湿法作业、车辆密闭运输、出入车辆冲洗等6个100%抑尘措施,根据《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格许可管理,督促建筑、拆迁工地严控源头,消除污染。市环境监测站24小时专人值守,实时分析研判,每天在电视、报纸上公布空气实时监测数据,每月通报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对市区全域严查严管,遇到大风扬尘天气,采取施工企业停止作业、抑尘车辆加大作业频次等措施,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对拆除现场、物料堆场、建筑工地实行喷雾降尘,购买洗扫降尘车辆21辆,加大市区建成区机械清扫频次,有效抑制了市区扬尘污染。今年以来,依法查处抛撒遗漏车辆2147辆(次),罚款3.4万元,规范建筑工地出入口2300余米;收取建筑工地环境卫生保证金120余万元;回填渣土130万吨。二是强化燃煤锅炉污染治理。大力推行城市集中供热, 落实并网工程,拆除集中供热区内耗煤高、污染严重的小型燃煤锅炉;实施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脱硫脱硝治理改造及“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目前已淘汰燃煤锅炉17台,“煤改气”、“煤改电”7台。三是全面推进城市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制定方案,开展全市餐饮业油烟排查,督促大中型以上餐饮业安装匹配的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收集高空排放,全面解决油烟污染扰民问题;积极引导露天烧烤摊点入室经营,建设油烟收集设施,减少油烟污染。对全市140家大中型餐饮企业开展了集中整治,目前已完成安装油烟净化装置55家。四是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强化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管理,新注册车辆严格执行国家第IV阶段排放标准,不符合条件的车辆不予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检测,加强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目前全市共检测机动车24920辆,发放环保标志26878份,淘汰黄标车1345台,老旧车辆8410辆。五是强化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对全市94座(中石油35座、中石化16座、民营43座)加油站中的73座进行了油气回收治理。六是加强秸秆焚烧环境监管。落实网格监管责任,联合农牧部门采取“封、禁、堵、压、打、用”等综合措施,层层落实禁烧责任制,有效推进秸秆有效利用和焚烧污染防控。
(三)全力抓好水环境污染防治
一是开展主要河流水污染综合治理。督促各县(区)编制完成了五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隆德、彭阳县完成了水体达标方案的编制工作,原州区、西吉县制定了清水河和葫芦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方案。原州区清水河流域治理分市区段和上、下游段,共规划布设21个治理项目,总投资12.59亿元。其中市区段综合治理项目共有9个,目前已开工建设项目2个,具备开工条件项目3个,调整建设方案项目3个,开展项目前期工作1个。清水河城区段义乌商贸城拆除已完工,清淤工程、沈家河水库治理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50%。市区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已进入招投标程序。轻工产业园和圆德慈善圆集污管网联通工程已开工。三营污水处理厂、管网、河道整治等清水河下游段环境整治项目正在做控制价,近期准备招投标工作。五个大庄点的污水处理设施纳入小城镇建设。人工湿地项目、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目前均已完成设计招标,近期准备开工。西吉县葫芦河氧化塘工程已全部完成,目前已进水试运行。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土建工程已完成,正在进行设备采购和安装,已完成工程量的75%。第二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征地等前期工作。兴隆镇单南村定点屠宰及废水处理工程完成项目选址,正在进行前期工作。硝河乡人工湿地提升改造工程已完成,将台乡人工湿地已动工建设。隆德县三里店水库清淤工地基本完成,封堵非法排污口4处,关闭违法采砂场6家,清除了所有砂场尾堆,渝河生态治理三期已完成河道整修等主体工程,水生植物已种植,神林污水处理站及集污管网建设、清凉河生态景观长廊建设、县城雨污分流管网建设6项工程目前已全部开工建设。彭阳县茹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一期主体工程基本完工,二期招标工作已结束,预计近期开工建设。茹河环境治理项目正在初设。县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设计方案提交专家评审,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完成基坑开挖和管网铺设,目前进行设备安装。红河镇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城阳乡污水处理设施正在采购设备。泾源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土建工程已完成,正在铺设管网。泾河源镇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80%。干沟河治理目前已完成工程总进度50%。羊槽、冶家、北营等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正在进行河道清淤和沟道土方开挖工程。泾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目前完成了项目初设申报工作。市水务局督促指导各县区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登记工作及核查,对全市55处入河排污口审批登记22处。今年5月份监测显示,全市五条河流中,泾河保持在Ⅱ类水质,渝河为Ⅲ类水质,茹河稳定在Ⅳ类水质,清水河、葫芦河为劣Ⅴ类水质。二是深入推进马铃薯淀粉加工废水汁水还田利用研究试点工作。制定了《固原市马铃薯淀粉加工废水汁水还田利用工作研究工作方案》,争取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项目资金200万元,落实了科研单位,已开展研究调研、试验点确定、基础数据采集等工作。
(四)全力抓好土壤环境污染防治
一是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按照自治区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安排部署,制定了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方案,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区控监测点位布设,公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二是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组织开展了畜禽养殖摸底调查,编制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目前摸底调查基本完成,各县区完成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初稿,完成14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农田残膜回收135万亩、占年度覆膜面积的90%以上。
(五)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落实环境保护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落实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等制度,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今年举办了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专题培训班,组织举办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专题讲座1期、环境监察执法培训班2期,邀请自治区环保法律专家对各县(区)环保系统人员、重点排污企业等120多人进行了专题培训学习,并通过手机发送环保漫画短信30000余条,深入企业张贴环境保护宣传单1000份。利用6月5日环境日,在报纸、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积极开展环境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同时组织相关部门集中进行上街宣传。开展环保“公众开放日”2天,6月8日全天开展公众自愿参观。6月13日,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媒体记者、行风监督员、群众代表等参观等。同时邀请固原电视台、固原日报记者参观并对环保公众开放宣传日活动情况进行报道。截至目前共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48项。加强对工业园区以及清水河、葫芦河马铃薯淀粉加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环境监管,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彻底消除环境污染隐患。认真开展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回头看”,对没有整改到位反弹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期整改。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燃煤锅炉、餐饮油烟、污水处理厂以及建筑施工、拆迁工地扬尘等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和“零容忍”态度,坚决严查重处环境违法行为。共实地检查35个点(次),20家(次)单位,下发督查通报2期。共出动联合执法人员超过350人次,制作现场监察记录50份,对各类违法行为发出限改通知305份,其中停工通知108份,停产整顿11家,查封扣押8起,行政处罚13起19.3万元。
二是加强农村和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监管。在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已建项目验收管理的基础上,加大长效机制落实督查,确保整治项目建成运行和处理成效。扎实开展农村环境保护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禁养区畜禽养殖清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工矿企业“三废”处置情况。以火石寨、六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加强监督管理,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整治。西吉县万方石料厂已关闭,进一步确定了六盘山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
三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推行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加强对六盘山热电厂、集中供热公司等重点企业的监管,督促其提高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等利用率;对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监管,确保环境安全。
四是开展工业园区环保检查。组织对全市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入驻企业等进行了检查。全市9个工业园区除原州区清水河工业园区和轻工产业园区正在编制外,其余7个工业园区都履行了规划环评的报批手续。对原州区清水河工业园区环境执法专项检查。检查期间共出动执法50多人次,检查企业21家,其中建材类企业17家(停产5家)、物流商贸类4家,下达停产整治通知书3份。
五是开展煤矿山资源开发企业大检查。以采石场和煤矿开采为重点,对全市矿产开发活动进行了大检查,共检查采石场15家、煤矿3家,对火石寨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违法建成的万方石料厂依法取缔。
六是加强环境监测预警预报。积极组织对全市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主要河流、重点水库、重点污染源、市区大气、噪声以及沙尘天气和降水进行例行环境质量监测,取得有效监测数据49.78万个,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全市环境质量状况。按时在固原电视台、《宁夏无线城市网》发布市区环境质量日报,在市政府网和固原日报上发布固原市区环境空气、声和水环境质量月报,满足公众环境质量状况知情权。督促市、县编制完善了水源地划分方案,每季度对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检查1次,对市区水源地每月监测1次、县城水源地每季度监测1次;对全市215处城乡集中式水源地建设围网、界桩、警示牌等保护设施,已建成贺家湾、秦家沟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中庄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正在实施,将建成水质自动站及围网、界桩、警示牌等保护设施。
(六)全面开展服务型机关建设。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下基层、送政策、促发展”活动为契机,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等服务制度,以优良的作风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共审批各类建设项目75个,为项目尽快立项落地作了积极的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提升,积极主动开展环保宣传教育、“七五”普法、计划生育和机关节能工作,完成了春季义务植树、定点扶贫、城乡环境整治等任务,狠抓安全生产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上半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
(七)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制度贯彻落实到位。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按照“两学一做”活动要求,我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面完成了规定动作。继续坚持“一把手”负责和“一岗双责”,把环保党风廉政、政风行风建设年、党性党风党纪和勤政廉政学习教育做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从严落实“两个责任”,从实抓好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和惩防体系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切实形成风清气正、务实清廉的良好氛围。先后组织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月、警示教育及廉政准则学习活动,不间断敲响廉政警钟;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对涉及行政案件查处、行政许可及其他审批事项、行政收费、处罚、人事、监察、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风险点,在单位电子显示屏和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的公开监督,并自觉遵守各项廉政规章制度,局系统未发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全局未发生一起关于环保执法过程中的信访件。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于治理工程尚未全面建成投入运行,工程效益没有发挥出来,河流出境断面水质不稳定,有超标现象。二是由于旧城改造、风沙扬尘、燃煤锅炉及油烟污染,市区PM10下降难度大。三是由于村镇垃圾污水、残膜、畜禽养殖等污染源点多面广,农村面源污染压力大。
四、下一步重点工作
我们将深入实施生态优先战略,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环保“行动计划”,坚决落实中央第八督察组督察组反馈问题,解决突出问题,突破主要短板,守住环境质量底线,全力抓好碧水蓝天工程建设,着力打造天蓝、地绿、水清、宜居、宜游的美丽固原。
一是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切实把环境质量改善作为环境保护的核心,以国家、自治区确定的考核任务为主线,严守生态环保底线,逐年提高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有效改善五大流域水质。
二是加强环境管控监督。强化环境信息公开,缩短办理时限,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深入实施。依法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三是严格落实三大责任。强化考核问责,切实把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到实处。明确部门保护职责,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推动履职尽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推动企业担负起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强化污染治理,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四是全面推进污染治理。以解决扬尘污染为重点,实施大气污染协同控制、污染源综合治理;以完善水污染防治设施为重点,全面加强渝河、葫芦河等重点河流污染防治,强化水源地保护,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以“区域防控、科学管理、综合利用”为重点,加强污染防治,强化规范处置,提高固废规范化管理和危废安全处置水平。
五是突出重点项目拉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推动实施一批重点工程项目,力求在污染治理资金支持上取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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