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06/2018-90629 | 发文时间 | 2018-11-08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科学技术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2018年度培育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资助经费申报的通知 |
各县(区)科技局、开发区管委会、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励发明创造,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推动全市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2件目标的早日实现,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26号)、《关于贯彻自治区创新驱动战略建设西部地区绿色发展示范市实施方案》(固党发〔2017〕38 号)、《自治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行动方案》(宁科发【2018】1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通知》(宁知发〔2018〕34号)精神,鼓励支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实现全市知识产权“贯标”企业“零”突破,经我局研究决定对2018年度培育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以下简称“贯标认证企业”)给予每个企业5-10万元经费资助,现将申报经费资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贯标认证企业资助经费申报条件
1、专利权人为固原市行政区域内注册2年以上的法人企业(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依法纳税,贯标过程有据可查,无弄虚作假等社会失信行为和记录;
2、拟开展贯标认证的企业(单位),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件以上(或有效实用新型5件、外观设计专利10件以上),连续2年以上每年新增专利申请或授权不少于2件,成立贯标项目小组,将企业贯标工作列入企业发展重点规划,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机构、有落实行动,已签订贯标辅导合同,贯标工作全面启动,主动接受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对其贯标认证过程督促和认证结果的监督管理;
3、属于生物医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信息技术、固原道地优势特色加工等重点发展产业;优先支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高新技术业;
4、企业近2年有知识产权工作经费的持续投入;
(二)贯标认证咨询机构资助经费申报条件
1、服务对象通过为2018年培育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符合贯标认证的基本条件,有2个及以上服务合同,且主动接受市知识产权局对认证咨询过程的监督管理;
2、优先支持具有专利代理资质,拥有经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认可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员(IPMS)团队的服务机构;
3、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依法纳税,服务咨询严格按合同规定,过程有据可查,无弄虚作假等社会失信行为和记录;
4、按《专利代理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规范》等要求,规范认证咨询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收费事项、收费标准;
二、申请程序要求
(一)符合“贯标认证企业资助经费申报条件”的企业,认真填写《固原市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工作资助经费申报表》,符合“贯标认证咨询机构资助经费申请条件”的机构,填写《固原市贯标认证咨询机构资助申报表》。
(二)请各县(区)科技局、开发区管委会对照申报条件,严格审核项目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出具推荐函,集中报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三)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3份(市、县(区)科技局、申报企业各1份),所有的申报材料复印件需签署“与原件相符”、经办人姓名、日期,同时提交电子版(邮箱754573264@163.com)。
1、《固原市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工作资助经费申请表》(详见附件),可登陆固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目下载;
2、企业营业执照、2017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证明材料;
3、有效期内的国家级、自治区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的证明材料;
4、申报单位所在地的县级科技(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推荐函。
以上须提供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县(区)级科技局(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审核后退回,以上复印材料须加盖公章。材料于11月20日前集中报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科。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固原市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工作资助经费申请表》(详见附件),可登陆固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目下载;
2、企业营业执照、2017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证明材料;
3、有效期内的国家级、自治区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的证明材料;
4、申报单位所在地的县级科技(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推荐函。
以上须提供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县(区)级科技局(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审核后退回,以上复印材料须加盖公章。材料于11月20日前集中报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科。四、经费管理(一)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采取“谁贯标,支持谁”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根据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资金额度,集中下达资助经费,以资助形式进行支持,以点带面督促该标准在全市企业的贯彻实施。(二)贯标认证资助经费必须专项用于持续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过程中的咨询服务费用、认证费用及认证必要费用等获得经费资助的企业或咨询机构,要认真做好年度监审及认证各项工作,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三)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的,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个人责任。
联系人:牛占军联系电话:0954-2688698
附件:1、固原市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工作资助经费申报表
2、固原市贯标认证咨询机构资助经费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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