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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00017/2018-84226 发文时间 2018-03-18
发布机构 固原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农牧局,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中央、自治区和固原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全市农牧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现将《2018年全市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18年全市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固原市农牧局  

2018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8年全市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18年全市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及市委四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的基本原则,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学习宣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执法监管、培训教育和队伍建设为抓手,全面落实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全市农牧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培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固原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和领导批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法律法规;学习贯彻落实涉及农牧业生产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法律法规培训班和安全生产宣传周、宣传月、安全生产“七进”等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切实抓好农牧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今年全市农牧业生产安全生产围绕以下重点领域,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排查隐患、防控风险,夯实农牧业安全基础。

一是抓好消防安全及草原防火工作。春季气候干燥是各类火灾突发的关键时期,各县(区)农牧局和局属各单位首先要组织专人对单位自身的用电设备、电路、消防栓、灭火器材、消防通道、电梯等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检测,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整治各种隐患风险,提高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防止单位自身和职工家庭各类火灾发生。其次密切关注当地气象预测预报,加强草原防火工作巡查和预警预报,压紧压实四级防火责任,落实各类管控措施,严防死守确保春季踏青、“清明节”、“五一”劳动节不发生重大草原火灾,为全市生态建设保健护航。

二是抓好春耕农资打假工作。春耕备耕期间,各县区农牧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农资打假相关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依法监管、“绿剑护农”行动,对辖区内经销的各类化肥、种子、农药、兽药等春耕生产资料的店铺进行全面登记,建立台账,抽查核实货物来源渠道、标签标识、有效期等真假信息,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净化全市农资市场,确保“绿剑护农”行动落在实处,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利益。

三是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农牧厅2018年全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要点》,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把责任逐级落实到乡镇、村组、农机安全联组、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农机作业公司)、农机户。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提高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水平为目标,以深化实施农机免费管理项目为抓手,以除隐患、保安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为载体,扎实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加强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应急管理、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农机“三率”水平,建立完善农机安全工作季度例会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模拟演练和安全生产“七进”活动,全面提升农机队伍素质,促进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是抓好兽医和畜禽定点屠宰监管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农牧厅2018年全区兽医工作要点》、《2018年全区畜禽定点屠宰工作要点》按照“五个着力”(着力加强《宁夏畜禽定点屠宰管理条例》宣贯和规划引领,着力提升屠宰行业监督管理能力,着力提升畜禽屠宰产业发展水平,着力强化肉制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着力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要求,突出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基础免疫、疫病监测、人畜共患病防控为重点,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继续抓好畜禽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完成屠宰资质审核清理,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实施畜禽屠宰专用标识,开展政策法规培训教育,加强统计监测和信息报送,实现畜牧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痕迹化管理。

五是继续抓好沼气安全使用和调查摸底工作。各县区农牧局要高度重视农村沼气的安全使用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和解决,确保全市农村沼气使用安全。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和市农牧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农牧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固农发〔2017〕98号)要求,采取正常使用、间歇性使用、弃用、报废四个方面进行逐户排查统计,在5月底前全面完成辖区内农村户用沼气、企业大型沼气责任清单,建立完整台账档案并将电子版报送市农牧局,汇总上报市安委会备查。

六是抓好自然灾害防御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修订完善农牧业自然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加强灾害性天气防御工作;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制定科学防治措施,有效降低各类自然灾害和病虫害的危害和损失,

三、强化农牧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各县(区)农牧局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第98号政府令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绩效激励和责任追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目标绩效、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文明创建考评和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之中,切实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落到实处。一是农牧部门建立安全生产权力、责任和执法清单。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农牧部门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农药、农村沼气、农业机械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能,各县(区)农牧局要依据负有安全监管的职能分别建立相应清单,推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在实处。二是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完善农牧业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合作组织台账档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建立企业岗位日查、班组周查、单位月查制度和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两个清单清单,实现安全生产全过程闭环管理。三是落实农牧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97号政府令精神,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主体责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7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完成本行业安全风险评估,绘制安全风险和重点事故隐患分布“四色图”(红橙黄蓝),构建农牧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开展农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

四、规范农牧业安全监管执法行为

  强化依法监管,持续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制定实施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彻底消除执法不严和领执法现象。采用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等执法方式,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和频次,对农牧业重点领域企业实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健全“四不两直”和常态化暗查暗访机制,强化过程执法,重点加强对农牧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针对不同分险、不同类型企业,实行分类分级“对表”执法检查,对执法决定、处理情况和责任追究情况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提高执法效率和威慑力。

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追究制度

从严把握、密切关注农牧业安全事故状况,对事故居高不下的,按照安全生产约谈、预警制度的有关规定,提请市政府及时约谈地方和部门主要领导,并发出预警通知,责令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对于疏于管理、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排查整改不力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提升执法监管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全市“干部素质提升”、“干部作风转变年”活动,按照职能分行开展执法监管人员业务知识和执法能力培训,全面提升执法监管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确保今年农牧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在实处,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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