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31/2018-89754 | 发文时间 | 2018-12-26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宁夏固原经济技术开发管委会资产清查核资工作实施方案 |
为了全面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工业园区优化提升和改革工作的推进,全面核实开发区管委会及所属国资公司资产,做好资产的划转和移交,明确资产管理责任,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有效和保值、增值,特制定资产清查核资工作实施方案,以保证清查核资工作顺利开展。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核实资产,摸清家底。通过对管委会及所属公司资产情况、财务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对固定资产在用、闲置和报废情况,园区土地的征地拆迁情况,以及对外投资运营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了解国有资产的状况,为建立资产信息平台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数据,为资产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明确责任。资产管理原则为“谁使用、谁负责”,通过对资产的清查核实,为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提供完整、真实的资产信息。
(三)完善管理制度。针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查找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使国有资产配置合理、使用高效、安全完整。
二、资产清查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管委会成立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组 长:张汉斌
副组长:管委会各副书记、各副主任,开发区投资发展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成 员:管委会各局室负责人,宁夏固原岩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岩盐公司”)投资风险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开发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开发区财政局局长兼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全部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负责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拟订、清查工作的前期准备、中期组织和后期的资料整理汇总,负责清查工作的协调联络、资产核查和调整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等工作。
三、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18年7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内容
本次清查的国有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1.账务清理。对管委会及所属国有企业的各种银行账号、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账目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对管委会和岩盐公司实施的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进行清理,建立园区基本建设项目台账,分类核算已竣工验收转作固定资产及未完工在建的工程项目,准确核算工程债务,对多付的工程款组织清理回收或通过司法渠道予以解决。
对管委会储备土地、征地拆迁、土地出售进行清算,按每宗土地的地理位置、面积、实际发生的征地拆迁费用,以及出售土地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分别建立台账,准确核算征用和出售土地的面积、历史发生的征地拆迁费用和土地出让金收入。
建立管委会对园区企业优惠政策兑现、各类专项资金和扶持资金拨付企业的资金台账,掌握了解对园区各企业的扶持情况。
建立岩盐公司对外投资各企业的资金台账,掌握了解对外投资情况,做好对外投资资金的监管工作,保证资金安全、有效和增值。
2.财产清查。对管委会及所属企业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盘点查实,明确权属关系,完善相关资料。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报废、毁损、闲置资产按照资产清查要求分类统计汇总,查找原因上报市国资委进行处置。对出租、出借资产已到期或不符合现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应组织清收,并按规定执行。对其他单位和个人违规占用的国有资产,组织限期收回。对账外资产清理排查,按规定登记入账,对账销案存资产分类整理后登记资产备查簿,视同资产(固定资产)管理。
3.对管委会及所属国有企业(宁夏固原岩盐公司、宁夏固原扶贫试验区市政管理公司、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达康实业公司)的各项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等往来资金进行核对清理。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资产清查工作从2018年10月20日至2018年12月10日结束,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质量,采取自查和聘请社会中介的方法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25日)
1.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2.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确定工作内容和步骤,清查范围和方法。
3.经建局提供管委会成立至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明细表,土地储备、征地拆迁和土地出让年度明细表,招商局提供年度招商引资企业及优惠政策明细表。
(二)实施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
1.组织本单位进行自查。自查工作在2016年银川天诚信合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委基准日为2015年6月30日的固定资产清查的基础上进行,依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账务进行核对,对固定资产进行现场盘点。对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国有资产进行核对,对所有盘点结果进行汇总并和账务一一核对,分类整理盘盈、盘亏数据,上报存在的问题。
2.对资产清查中出现的盘盈、盘亏、闲置、报废等资产,上报市国资委,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依据国资委的统一批复进行账务处理。
上述1至2项工作由开发区财政局常宁同志负责,党政综合办公室配合完成。
3.依据经建局提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明细表,管委会和岩盐公司建立园区基本建设项目台账,核算工程项目,清理债务。依据招商局提供年度招商引资企业及优惠政策明细表,建立管委会对园区企业优惠政策兑现、各类专项资金和扶持资金拨付企业的资金台账,掌握了解对园区各企业的扶持情况。该工作由开发区财政局姬君同志负责,经建局和招商局配合完成。
4.岩盐公司建立对外投资各企业的资金台账,做好对外投资资金的核算和监管。该工作由岩盐公司投资风险部韩柱明负责,财政局配合完成。
5.拟委托宁夏瑞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管委会土地储备、征地拆迁、土地出售情况进行清算,并对同达康公司、市政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算。按每宗土地的地理位置、面积和实际发生的征地拆迁费用,或土地出售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分别建立台账,核算征地拆迁的费用和土地出让金收入。该工作由财政局杨升负责协调,经建局和财政局配合完成。
(三)总结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10日)
总结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分析本次资产清查结果,研究资产管理问题,提出加强资产管理的措施和建议,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抽调精干力量,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精心组织。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各局室要积极配合办公室的工作,提供基本建设、招商引资等相关资料,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有序开展。
(三)严肃纪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清查结果和管理情况及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和复核。
(四)工作督导。加强对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宁夏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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