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06/2019-00027 | 发文时间 | 2019-03-13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科学技术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选聘2019年市级科技特派员有关工作的通知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区科技工作会议和市委四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科技特派员创业创新行动,更好发挥科技特派员在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实施“三大战略”攻坚“六场硬仗”建设“四个示范市”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科技特派员的管理相关规定,现将2019年市级科技特派员选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和范围
(一)选聘基本条件:
1、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自愿到基层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2、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创业所需的专业特长,具备一定的科技服务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
3、具备创业的物质条件和抗风险能力,且有明确的创业方向和计划(每年有1—2个创业工作亮点)。
4、符合《自治区级法人科技特派员认定办法》条件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可以以法人科技特派员身份参与创业行动。
4、在职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所在单位批准同意。离岗创业科技特派员需与所在单位签订离岗创业协议。
(二)选聘范围:
1、在职人员科技特派员,主要来源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单位从事农业科研、技术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其创业服务情况,又分为离岗创业和在岗创业服务(离岗创业是指经所在单位同意,脱离原单位工作岗位到企业(社会经济组织)服务或自己创业的人员;在岗创业指在原单位工作岗位工作,利用节假日从事创业的人员)。
2、非在职人员科技特派员,主要来源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各企事业单位、企事业引进的各类科技人员,会经营、懂管理的科技能人、两个带头人(农村党组织带头人和致富带头人)、有能力开展农村创业的返乡农民工、乡土人才、涉农企业或社会组织的管理人员以及退休科技工作者等非在职人员。
3、法人科技特派员,主要来源于所属固原市管辖或在固原市内范围创业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二、选聘原则和方法
科技特派员选聘工作遵循市场规律,按照“自觉自愿、双向选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进行。凡愿意参加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的人员,首先自主选择创业点并与服务对象签订创业服务协议(一式四份),填写《固原市市级科技特派员申请表》(一式四份并交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在职人员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将所有材料报送市科技局审核,按相关程序进行确认选聘。
三、创业范围
经聘任的科技特派员的创业要围绕农业产业化、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建设和精准脱贫乡村振兴的实际需求。主要包括:
(一)固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示范园区(基地)
(二)优势特色产业和相关行业
(三)中小微企业
(四)在建、续建科技项目
(五)科技扶贫示范村、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四、几点要求
1、原市级科技特派员由于2年服务期已满,一律解聘。继续参与创业意愿的人员和首次申报科技特派员的人员按照选聘要求一同报送相关材料。按照选聘程序选聘后确定为市级科技特派员,享受科技特派员创业有关政策待遇。
2、申请材料须于4月5日前交市科技局科技特派员管理科,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申月荣
联系电话:2688697
电子邮箱:syr5000@163.com
附件:固原市市级科技特派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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