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52/2020-00025 | 发文时间 | 2020-04-07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印发《固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的通知 |
各科室(中心):
为顺利完成“七五”普法全面验收工作,确保我局普法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按照固原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普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固法办发〔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完善了我局2020年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抓好落实。
附件:1.固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普法内容清单
2.固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
3.固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普法措施清单
4.固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普法标准清单
5.固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固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固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普法内容清单
序号 | 内 容 | 备注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 |
3 | 《中国共产党章程》 | |
4 |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 |
5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
6 |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
8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 |
9 |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 |
10 |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 |
11 |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 |
12 |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 |
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
14 |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 |
15 |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 | |
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
17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
18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
附件2
固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第一责任人 | 责任科室 | 普法内容 | 工作任务 | 备注 |
1 | 张双平 | 办公室 | 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习近平系列讲话、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 1.利用单位宣传栏、展板、横幅、组织集中宣讲、在线庭审旁听等方式进行法治宣传。 2.做好“3·15”“12·4”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法律法规宣传。 3.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研讨会活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4.组织全局职工观看警示教育视频,强化法治意识。 5.加强新媒体宣传。 | |
2 | 郑卫家 | 办公室 | 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政府招标、采购和消防相关法律法规。 | 1.邀请市消防大队宣传员结合实际案例为全局干部职工宣讲消防相关知识 2.组织全局职工观看消防火灾经典案例视频。
| |
3 | 台喜平 | 接待科 | 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食品安全和公务接待相关法律法规。 | 1.组织餐饮相关人员集中讲授、讨论餐饮相关法律法规。提高餐饮安全意识。 2.组织全体接待人员研讨学公务接待相关规定。 | |
4 | 马建军 | 公务用车管理科 | 重点宣传《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公务用车相关法律法规。 | 1.组织相关人员集中讲授、讨论公务用车相关法律法规。 | |
5 | 张琴玉 | 节能和房产管理科 | 重点宣传《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办公用房、节水、节电等相关法律法规 | 组织举办理论讲授和集中上课等法治宣传活动。 利用各种平台和载体进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 3.突出抓好以各种主题“宣传月”为活动内容的普法宣传工作。 | |
6 | 李志荣 | 保卫科 | 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安全保卫相关法律法规 | 1.组织相关人员集中讲授、讨论治安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
附件3
固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普法措施清单
序号 | 具体措施 | 责任科室 | 配合科室 | 备注 |
1 |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2.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和行政处罚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 党支部 办公室 | 各科室 (中心) | |
2 | 学习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 办公室 | 各科室 (中心) | |
3 | 落实普法治理工作责任。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本单位的重要任务。将普法依法治理纳入绩效考核系统实行年度考核。 | 办公室 | 各科室 (中心) | |
5 | 1.深入宣传食品安全、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消防、治安、办公用房和节能等相关法律法规。 2.利用各种载体,开展日常法律法规宣传。 3.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推动机关事务行政工作人员树立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 各科室 (中心) | 相关科室(中心) | |
6 | 健全普法宣传领导机构。落实“一把手”负总责要求,适时调整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普法工作与全局法治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 | 办公室 | 各科室 (中心) | |
7 | 1.建立工作报告制度。每年6月底向市普法办上报普法工作情况,每年12月底前报告本年度普法工作情况。 2.建立普法责任公告制度。每年3月底前对拟开展的普法活动包括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活动方式、实施时间等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 办公室 | 各科室 (中心) | |
8 | 加强普法经费、物质保障,为开展普法活动创造条件。 | 办公室 | 各科室 (中心) |
附件4
固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普法标准清单
序号 | 内容 | 具体标准 | 备注 |
1 |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章党规学习。 | 1.领导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加强党员党规党纪学习和运用。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领导干部学习计划。 3.合理利用时间,做到随时随地学习。 | |
2 | 学习依法治国重要论述。 |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2.将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灵活学习。 | |
3 | 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1.在全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2.积极参加依法治市办公室组织的宪法集中宣传活动。 3.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 4.引导干部职工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灵活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
4 | 深入宣传学习机关事务相关法律法规。 | 1.大力宣传机关事务相关法律法规。 2.正确引导全局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提升法治思维。 | |
5 | 抓好定期宣传活动。 | 1.把各项工作与普法宣传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丰富活动内容,拓宽活动载体。 2.利用每年“世界水日”、“节能宣传周”等重要时机,向服务对象开展节水、节电等节能宣传活动。 | |
6 | 落实普法治理工作责任。 | 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本单位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 |
7 |
建立普法治理考核机制。
| 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开展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确保普法治理取得实效。 |
附件5
固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增强行政单位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更好地发挥职能优势,服务机关单位和社会大众,从而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按照市委和市政府《印发〈固原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固党办〔2017〕110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固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及保障。
1.成立固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普法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刘继强任考核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保卫科、财务科、接待科、节能和房产管理科、公务用车管理科、会议服务中心负责人任组员,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副主任张双平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将全局其他工作人员纳入考核对象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工作特性,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照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落实责任科室(中心)和具体普法责任。
3.各科室(中心)要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及其他相关材料,积极宣传报道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
(二)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突出重点,注重效果,主要采取以下方法进行:
1.听取综合汇报。被考核科室(中心)向考核组汇报落实普法规划等工作开展情况。
2.查阅档案资料。主要包括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各项制度建设、普法工作创新工作等资料,可提供书面、电子、声像等资料。
(三)具体措施。
1.对局全体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学法情况的考核,全年集中学法不得少于4次,学法笔记不得少于一万字(或普法平台学分不得低于3000分)。每年度对学法考勤、学法情况进行单位内部通报,将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评优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在职在编参加学法普法考试,要求组织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参考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100%。
2.组织工作人员开展社会普法活动。各科室(中心)结合各自的业务,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积极开展普法活动,各类年度集中培训学习累计不少于4次,普法率在85%以上。
3.在重要的时间节点开展普法,面向广大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对未能及时开展或开展不力的责任人进行单位内部通报。
四、考核要求
考核分值为100分,最终得分按平时得分和考核得分比例折算后计入绩效考核综合考核得分。各科室(中心)应于7月30日和12月20日前对照考核内容完成自我评分,并准备资料,报送局办公室。本考核办法自2020年1月起实施,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全局工作人员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本办法由固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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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54)2088900 电子信箱:gysdzz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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