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17/2021-00019 | 发文时间 | 2020-10-19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做好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考核验收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
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宁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宁党办〔2018〕43 号)、自治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考核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农居办发〔2020〕5号)要求及市政府分管领导的安排部署,自治区将对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验收。为切实做好考核验收工作,请各成员单位对标《宁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各成员单位考核表》中的重点任务和考核内容,认真进行总结,做好考核迎验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将总结报告和相关考核资料收集装盒务必于11月5日前报我办备验。
附件:宁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各成员单位考核表
固原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10月19日
附表: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各成员单位考核表
重点任务 | 考核内容 | 责任单位 | |
(一)整治提升村容村貌 | 1.提升村庄公共环境 | 广泛发动群众,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拆除残垣断壁。 | 农业农村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
2.推进村内道路硬化 | 加强通村组道路建设项目投入支持、技术指导。指导地方做好道路修整维护。 | 交通运输局 | |
3.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 | 在确保建筑质量的基础上,突出乡土风情、地域特点,防止千村一面。严格控制新建民房体量和风貌,对已有农房结合质量安全改造推进风貌提升,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修缮传统建筑,加快改造农村危房危窑。加大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 | 住房城乡建设局 | |
4.实施乡村绿化行动 | 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开展环村林带、沟渠河湖路沿线、房前屋后和庭院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见缝插绿,因地制宜种植树木和花草。坚决杜绝毁坏林木现象发生。 | 自然资源局 林草中心 | |
5.推进卫生县城、卫生乡镇等卫生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 贯彻落实《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5-2020年)》,2020年,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比例提高到5%。 | 卫生健康委 | |
(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 6.集中清理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工业污染“上山下乡”等 | 基本完成较大规模的生活垃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 | 住房城乡建设局 |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转移监管和打击力度,防控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 生态环境局 | ||
基本完成“垃圾围坝”整治。 | 水务局 | ||
基本完成农业生产废弃物非正规堆放点整治。 | 农业农村局 | ||
7.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 统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布局。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防止农村生活垃圾收而不治、随意倾倒填埋。 | 住房城乡建设局 | |
8.建立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 | 引导农民群众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或处理、县处理”主体模式,建设配齐垃圾处理场所、中转站、收集点、垃圾箱等设施设备,建立健全环卫运行体系。认定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 | ||
9.构建村庄保洁长效机制 |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城乡统一的保洁机制,推广社会化保洁服务模式。保障稳定的经费来源,结合实际通过以工代赈、工资补助等方式,设立保洁员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劳动力从事村庄保洁工作。 | ||
(三)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 10.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污水处理科技支撑 | 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加快研发并示范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和生态处理工艺。 | 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科技局 |
11.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 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 水务局 | |
12.开展村庄水体清理,逐步消除农村各类黑臭水体 | 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启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的工作,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 生态环境局、水务局 | |
(四)推进“厕所革命” | 13.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 | 科学确定农村厕所建设改造标准,推广适应地域特点、农民群众能够接受的改厕模式,加大改造投入力度,降低厕所使用成本,让农民既用得好、又用得起。 | 农业农村局 |
14.加强农村公共厕所建设 | 在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庄、农村人流量大公共场所和乡村旅游政策扶持范围内的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 | 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局 | |
15.厕所粪污处理 | 农户厕所的改造要同步进行粪污处理。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对农村户厕开展卫生学抽查评价。 | 农业农村局 卫生健康委 | |
(五)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 16.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 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力争在“十三五”时期,基本解决大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问题。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推动有机肥等补助政策落到实处,制定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标准,加强粪肥科学还田利用指导,推动有机肥替代化肥。 | 农业农村局 |
17.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 培育壮大秸秆产业化利用主体,构建政府、企业、农民三方利益联结机制,集成推广一批秸秆收、储、运、用的县域典型模式,建立秸秆利用的长效机制。 | ||
18.推进农膜回收利用 | 研究制定地膜污染防治办法,加快标准地膜推广应用,加快可降解地膜推广应用,加大棚膜回收利用力度。培育地膜回收市场主体,鼓励各地探索标准地膜推广应用与回收补贴挂钩机制,试点“谁生产、谁回收”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 | ||
19.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 | 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定电,提高农村清洁用能比重。 | 发展改革委 | |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 20.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明确管护标准,做到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完善农民参与引导机制,采取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农民投工投劳参与建设管护。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认真总结提炼一批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运行管护机制。 | 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委 | |
(七)加强村庄规划工作 | 21.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领导负责、各相关部门依照职能分工协同负责的村庄规划管理工作格局,着力完善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制度,扎实做好村庄调查、分类和布局,推动各类规划在村域层面“多规合一”,以科学的村庄规划引领全区乡村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 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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