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05/2021-00116 | 发文时间 | 2021-07-20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教育体育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固原市建立义务教育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实施办法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固原市建立义务教育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
固原市建立义务教育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实施办法
为常态化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切实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乡村教育振兴,现就建立义务教育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义务教育发展的系列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区、市党委和政府部署要求,按照“依法治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治根本、管长远,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主责、学校尽责、监护人履责和社会各方面支持配合的控辍保学责任体系和工作运行长效机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按时接受义务教育,顺利完成相应学业。
二、工作机制
(一)责任落实机制。严格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强化“双线控辍”责任和“三包三保”制度,落实县(区)长、部门局长、乡(镇)长、校长、村“五长”齐抓共管工作制度。建立义务教育入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社、市场监管、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控辍保
学职能作用,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严厉查处违法招用未成年人行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每季度要将控辍保学工作存在问题向县(区)委、政府汇报,县(区)政府要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强力推动工作落实。
(二)动态监测机制。由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紧盯小升初、新学期开学报到、初二学期、初三毕业季等关键学段、关键时间节点,对学生入学在校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对未到校或中途离校学生进行排查,做好疑似辍学学生信息核实,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劝返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确保辍学无新增、无反弹。
继续执行辍学学生“日清查、周上报、月汇总、季通报”的信息报告制度,做到学校每日清查、乡(镇)每周上报、县(区)每月汇总、市上按季通报,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在义务教育学校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和学期中(4月、10月底)、学期末(6月、12月底)上报控辍保学信息(表样见附件)。加强中考报名管理,初中毕业生必须全部参加报名考试,对未报名学生各县(区)、学校必须查明原因、做出说明。
(三)劝返复学机制。推进党政管、部门清、乡村找、学校保、家长防“五位一体”工作,各县(区)、学校要精准掌握学生去向,切实利用学籍管理系统强化辍学(疑似辍学)学生管理,做到数据信息实时更新,准确无误。精准辍学(疑似辍学)学生未到校原因,“一人一案”制定劝返工作方案,提高劝返工作针对性。精准劝返复学学生“分类施教”,注重针对劝返复学学生差异性和个性化问题,因材施教,健全校长、中层干部、班主任、教师分级帮扶复学学生制度,确保复学学生巩固有力。
(四)依法控辍机制。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压实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对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儿童少年入学或造成辍学的,要及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四个一”行动(召开一次家长会、开展一次入户、印发致家长一封信、举办一次专题讲座),广泛宣传动员,确保相关法律法规人人皆知,增强全社会控辍保学的法律意识。
(五)监督考核机制。各县(区)要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纳入政府教育督导主要内容,每月开展一次专项督导检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至少每季度安排一次专项督导。市、县(区)两级要建立责任督学定期进校督导制度,督导工作要注重发现问题,注重监督整改,对督导存在的问题实行挂号督办,清单管理,整改销号。市教育体育局要将督导检查结果纳入年度教育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加大考核赋分,以考核促落实。
(六)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对县(区)长、部门局长、乡(镇)长、校长、村民委员会主任“五长”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弄虚作假
等原因造成学生辍学的县(区)、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盯紧中考报名关键环节,市教育体育局要对中考报名情况实行通报制度,对问题突出的县(区)、学校进行问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制度保障。各县(区)要将控辍保学纳入乡村振兴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作为实施“自治区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和我市“教师教学教育质量双升计划”的重点工作内容。要站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战略高度,制定具体细化的管理制度或实施方案,做好管长远、管长效制度设计,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确保常抓不懈。
(二)强化质量保障。各县(区)要把教育质量管控作为控辍保学关键抓手,通过城乡集团化办学、“互联网+教育”线上教学等措施,推进课堂革命。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创新优化教学方式,均衡教育优质资源,优化师资配置,加强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完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让学校有吸引力,让学习有成就,让学生爱学习,不辍学。要持续巩固普高成果,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让更多的初中毕业生能够升入到高中阶段学校。
(三)强化政策保障。严格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办好每一所学校,为适龄儿童入学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对于居住分散或家校路途较远的儿童,结合实际,探索寄宿制办学、开设公交专线等方式确保适龄儿童不因上学不便而辍学。强化残疾学生入学保障,充分利用随班就读、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措施,提高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
附件:1.固原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摸底排查统计报表
2.固原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辍学学生信息统计报表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54)2088900 电子信箱:gysdzzw@126.com
宁ICP备19000827号-3 网站标识码:640400002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