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其他文件 > 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640400023/2021-00471 发文时间 2021-12-21
发布机构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第八个五年(2021-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第八个五年(2021-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第八个五年(2021-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第八个五年(2021-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法治精神,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部门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提升各类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意识,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根据中共固原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固党发[2021]25号)、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印发<全区市场监管部门第八个五年(2021-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市监〔2021〕94号)精神,结合全市市场监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固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以提高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为目标,以提升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市场主体和消费者法治素养为主线,以增强市场监管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为抓手,突出普法重点内容、重点对象和重点任务,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的固原画卷营造良好的法治化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各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推进普法,始终保持普法的正确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以满足各类市场主体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聚焦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突出市场监管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
     ——坚持与法治实践融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将普法融入市场监管执法、执法监督、复议、投诉处理等法治实践全过程,全方位开展普法工作。
     ——坚持创新发展。践行““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理念,适应新形势发展变化,创新工作机制,创新工作载体和方式,探索新举措新办法,不断提高普法的实效性。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围绕树立“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实现市场监管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市场监管工作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消费者法治素养进一步提高,对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的知晓度、遇事找法的自觉性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不断提升。

二、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建立和完善长效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级党组织以及各类业务培训班学习培训的重点内容。充分利用“周二集中学习日”、“学习强国”、干部网络教育平台、执法资格证培训及学习交流、研讨班等形式,不断加大学习宣传力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牵头单位: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各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二)突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学习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增强市场监管干部宪法意识。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各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各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三)突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阐释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市场监管工作密切联系的市场准入、知识产权保护、合同管理、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法律宣传和培训,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市场监管干部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各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四)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4、深入学习宣传市场监管改革创新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促进充分竞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竞争治理,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为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学习宣传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持续优化高质量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各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五)深入宣传与构建市场监管体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5、深入学习宣传网络平台监管、广告监管、价格监管以及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等法律法规。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正、透明、规范、便捷、可预期的制度环境。统筹发展和安全需要,深入学习宣传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推进安全监管改革创新,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守安全底线,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责任单位:各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6、以学习宣传党章为重点,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牵头单位:组织人事科;责任单位:各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

7、加强市场监管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放在普法工作首位,引导各级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着力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各县(分)局及市场监管所等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牵头单位: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各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8、对各类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依托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强化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意识,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根据消费者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二)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9、加强对新修订法律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通过举办知识竞赛、专题培训班、业务研讨会等形式对新颁布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宣传培训,保障顺利实施。(责任单位:各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10、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在执法办案中开展普法宣传,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办案过程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增进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执法的认同感。(责任单位:各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11、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开展以案说法,通过食品药品安全、假冒伪劣产品、反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典型案例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微普法等形式,推动个案处理变成普法公开课,使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普法的过程。(责任单位:各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三)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12、深化依法治企。以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相关企业为重点,深化“法律进企业”。引导和支持食品、特种设备等相关行业协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督促经营管理人员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建立健全企业员工法治教育制度,推动企业合法合规经营,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13、深化“法律进网络”。推进网络交易平台依法治理,加强对网络交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交易经营主体自觉履行市场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完善网络交易管理制度规范,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交易规则。加强互联网消费安全教育,提高消费者互联网消费法治意识。(牵头单位:市场与网络监管科;责任单位:各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普法工作体制机制
    14、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八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要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工作合力,推动形成法制工作机构牵头协调、各业务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执法业务骨干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各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15、制定普法方案。各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八五”普法工作方案并报市局备案,要明确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责任部门,细化任务分工。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法治建设年度计划的重点内容,明确年度普法工作重点任务,做到普法计划、内容、人员、时间、效果五落实。(责任单位:各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16、加强经费保障。根据年度工作需要,安排工作经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责任单位:各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
    17、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各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要明确普法责任分工,在日常监管执法工作中,推行说理式执法,实现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完善市场监管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责任单位:各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18、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鼓励和推动市场监管部门直属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和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鼓励、支持协会、技术机构结合实际为企业、从业人员和消费者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教育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19、落实党组织普法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牵头单位:组织人事科;责任单位:各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三)完善学法用法制度

20、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领导干部要做学法表率。各基层党组织要建立学法制度,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定期开展学法活动。(牵头单位: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责任单位:各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21、加强法治学习教育。健全完善新进人员法律学习考核、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等制度,着力推动以考促用。通过各类业务培训班、“干部网络培训学院”、“执法监督平台”等加强对市场监管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加强日常学法、岗位学法,运用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方法,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等活动,不断提高法治教育的实效性。(牵头单位: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各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22、完善考核评估机制。要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要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组织人事科;责任单位:各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四)推动普法工作创新
    23、打造市场监管普法品牌。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10·14”世界标准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载体,增加法治宣传内容,形成市场监管特色法治宣传品牌。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六进”活动,通过现场执法说理、案后回访教育、个案行政指导等多种方式,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监管工作过程。<责任单位:各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24、拓展市场监管普法阵地。加强普法宣传与业务服务结合,举办市场监管部门及相关技术机构“政府开放日”等活动,面向全社会传播市场监管法律知识、宣传市场监管工作成果。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拓展门户网站、微信、抖音等新媒体普法渠道,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25、培育市场监管法治文化。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通过知识竞赛、交流研讨等方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引导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不断提升公正文明执法理念,倡导各类市场主体不断提升诚信守法意识。(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各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五、工作步骤
    市场监管部门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下半年)。市场监管局制定第八个五年(2021-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分局、直属事业单位研究制定本单位“八五”普法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启动实施工作。(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各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依据本意见或本单位实施方案所确定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市局将每年对各县(分)局的普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同时,配合各级市普法办开展普法工作自查、检查、抽查,2023年开展中期评估和督导工作,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各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市场监管局在做好局机关“八五”普法工作总结的同时,组织对各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八五”普法工作进行验收,组织参加市场监管厅和固原市普法办“八五”普法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评比、表彰等工作。(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各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固原市市场监管局“八五”普法任务清单

总体目标

到2025年,围绕树立“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实现市场监管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市场监管工作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消费者法治素养进一步提高,对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的知晓度、遇事找法的自觉性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不断提升。

普法重点任务

普法主要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责任领导

一、突出普法重要内容,全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

每年至少1次

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分管领导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组织学习内容

长期坚持

组织人事科

分管领导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职工学习的重点内容,开展专题宣讲活动。

每年至少1次

组织人事科

分管领导

通过各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长期坚持

政策法规科

分管领导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三知三强”实践“感恩、认同、法治”三项教育,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

长期坚持

政策法规科

分管领导

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

长期坚持

政策法规科

分管领导

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集中宣传活动

每年集中开展不少于1次

政策法规科

分管领导

(三)突出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各级党组每年分别开展领导干部专题学习。

每年至少开展1次

办公室

分管领导

提高市场监管干部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各单位每年组织举办干部职工法治专题讲座。

每年至少举办1期

政策法规科

分管领导

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市场监管工作密切联系的市场准入、知识产权保护、合同管理、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法律宣传和培训。

每年至少1次

各普法责任单位

分管领导

(四)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

每年至少1次

各普法责任单位

分管领导

深入学习宣传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促进充分竞争相关法律法规,

每年至少1次

各普法责任单位

分管领导

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法律法规,

每年至少1次

各普法责任单位

分管领导

深入学习宣传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

每年至少1次

各普法责任单位

分管领导

(五)深入宣传与构建市场监管体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深入学习宣传网络平台监管、广告监管、价格监管以及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等法律法规。。

每年至少1次

各普法责任单位

分管领导

统筹发展和安全需要,深入学习宣传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

每年至少1次

各普法责任单位

分管领导

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每年至少1次

各普法责任单位

分管领导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以学习宣传党章为重点,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

长期坚持

组织人事科

分管领导

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

长期坚持

组织人事科

分管领导

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长期坚持

组织人事科

分管领导

二、突出普法的重要任务,全面开展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

(八)全面开展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

长期坚持

组织人事科

分管领导

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长期坚持

组织人事科

分管领导

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放在普法工作首位,引导各级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

长期坚持

政策法规科

分管领导

着力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及市场监管所等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

长期坚持

政策法规科

分管领导

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强化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加强对消费者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长期坚持

各普法责任单位

分管领导

(九)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组织开展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通过举办知识竞赛、专题培训班、业务研讨会等形式对新颁布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宣传培训,保障顺利实施。

长期坚持

各普法责任单位

分管领导

在执法办案中开展普法宣传,加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办案过程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增进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执法的认同感。

长期坚持

各普法责任单位

分管领导

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开展以案说法,通过食品药品安全、假冒伪劣产品、反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典型案例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微普法等形式,推动个案处理变成普法公开课,使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普法的过程。

长期坚持

各普法责任单位

分管领导

(十)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深化“法律进网络”。推进网络交易平台依法治理,加强对网络交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交易经营主体自觉履行市场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完善网络交易管理制度规范,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交易规则。加强互联网消费安全教育,提高消费者互联网消费法治意识。

长期坚持

市场与网络交易监管科

分管领导

三、落实普法的主要措施,全面夯实普法责任

(十一)健全普法工作体制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执法业务骨干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大力提升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长期坚持

政策法规科

分管领导

制定普法方案。各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八五”普法工作方案并报市局备案,每年制定年度普法计划。

每年年底前

政策法规科

分管领导

加强经费保障。根据年度工作需要,安排工作经费,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每年年底前

办公室

分管领导

(十二)落实普法责任制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各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要明确普法责任分工,完善市场监管普法责任“四个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

每年年初

政策法规科

分管领导

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加大对管理和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

每年年初

各普法责任单位

分管领导

落实党组织普法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

每年年初

组织人事科

分管领导

(十三)完善学法用法制度

各基层党组织要建立学法制度,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定期开展学法活动。

每年年初

组织人事科

分管领导

健全完善新进人员法律学习考核、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等制度,着力推动以考促用。通过各类业务培训班、“干部网络培训学院”、“执法监督平台”等加强对市场监管干部法治教育培训。

长期坚持

组织人事科

分管领导

完善考核评估机制。要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

每年年底前

政策法规科

分管领导

(十四)推动普法工作创新

打造市场监管普法品牌。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10·14”世界标准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载体,增加法治宣传内容,形成市场监管特色法治宣传品牌。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六进”活动,通过现场执法说理、案后回访教育、个案行政指导等多种方式,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监管工作过程。

长期坚持

各普法责任单位

分管领导

拓展市场监管普法阵地。加强普法宣传与业务服务结合,举办市场监管部门及相关技术机构“政府开放日”等活动,面向全社会传播市场监管法律知识、宣传市场监管工作成果。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拓展门户网站、微信、抖音等新媒体普法渠道,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长期坚持

办公室

分管领导

培育市场监管法治文化。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通过知识竞赛、交流研讨等方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引导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不断提升公正文明执法理念,倡导各类市场主体不断提升诚信守法意识。

长期坚持

政策法规科

分管领导

四、突出重点环节分步骤有序实施

(十四)宣传发动

各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启动实施工作。

2021年12月底前

政策法规科

分管领导

(十五)组织实施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依据本意见或本单位实施方案所确定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普法工作自查、检查、抽查,2023年开展中期评估和督导工作。

2022年1月-2025年上半年

政策法规科

分管领导

(十六)总结验收

市局组织对各县(分)局、直属事业单位“八五”普法工作进行督查,组织开展“八五”普法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评比、表彰等工作。

2025年前

政策法规科

分管领导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54)2088900 电子信箱:gysdzzw@126.com

宁ICP备19000827号-3    网站标识码:640400002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