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10/2022-00004 | 发文时间 | 2022-01-07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财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印发《固原市财政局“四清单一办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局机关各科(室)室、事业单位:
为强化普法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素养,全面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构建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根据固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固法办发〔2021〕1号)和固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修订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制定《固原市财政局“四清单一办法”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固原市财政局普法内容清单
2.固原市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
3.固原市财政局普法措施清单
4.固原市财政局普法标准清单
5.固原市财政局普法工作考核办法
固原市财政局
20212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固原市财政局普法内容清单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
5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
6 | 《固原市委法治固原建设规划(2021-2025年)》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9 |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
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党内监督条例》 |
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
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13 |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 |
14 | 《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 |
15 | 《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
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17 | 《固原市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
18 | 《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附件2
固原市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责任 领导 | 责任 主体 | 普法对象 | 重点普法内容 | 重点工作任务 |
1 | 马瑾 | 办公室 | 全体干 部职工 | 习近平系列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及党内法律法规 | 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
2 | 王永刚 | 办公室 | 全体干 部职工 | 党内各类法规及监督条例 | 培养全体干部职工党内法治意识,提高法制化工作水平。 |
3 | 任远景 | 会计法规科 | 领导干部、公人员、少年、基层群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各种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 1、培养全局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法治思维,促使其运用法治方式干事创业; |
4 | 任远景 | 会计法规科 | 基层群众 | 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 | 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做好重点人群的法律宣传服务。 |
5 | 王永刚 任远景 | 预算科 会计法规科 | 全市各行政事单位、企业、群众 | 减税降费各类相关法律法规 | 1、举行答题活动,做好引导宣传; 2、设置集中宣传点,做好现场宣传; 3、开设减税降费专栏,做好网络宣传; 4、成立联合督查组,做好督查宣传。 |
6 | 王永刚 任远景 | 办公室 | 全体干部职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各种财政法律法规 | 1、培养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 2、提高财政干部业务水平,促使其合理合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
附件3
固原市财政局普法措施清单
序号 | 具体措施 | 责任主体 |
1 |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三知三强”“我为群众办实事”“感恩、认同、法治教育”干部理论学习等活动计划,督促做好学法笔记和学法心得体会。 | 办公室 |
2 |
举办全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培训班,宣讲人民调解相关法律法规;
举办全局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专题辅导班;
3、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各种相关法律法规。 | 办公室 |
3 | 1、制定“八五”普法规划; 2、开展全局公务人员法律法规纸质化与网络化考试; 3、突出抓好重大节假日及重点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普法宣传活动; 4、与相关部门联合做好“法律八进”示范点建设工作; 5、做优做强微信平台,抓好“以案释法”“谁执法谁普法”“法治示范村”“基层动态”等栏目的建设。 | 会计法规科 |
4 | 深入基层做好法律援助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做好财政法规暨减税降费政策宣传活动。 | 全局各科室 |
5 | 利用业务工作性质,向服务对象宣讲本科室相关法规政策。 | 全局各科室 |
6 | 1、利用重大节假日和重点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 会计法规科 |
附件4
固原市财政局普法标准清单
序号 | 内容 | 具体标准 |
1 | 普法组织领导 | 制定年度普法规划,重大活动有安排、有总结 |
2 | “法律八进”创建工作 | 深入推进“法律八进”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治财政理念深入人心。 |
3 | 财政法规暨减税降费政策 宣传活动 | 1、举行答题活动,做好引导宣传。 2、设置集中宣传点,做好现场宣传。 3、开设减税降费专栏,做好网络宣传。 4、成立联合督查组,做好督查宣传。 |
4 | 以案普法宣传活动 | 通过“身边的案例”“典型的案例”“针对性强的案例”作为以案释法重点,促使全体财政干部职工强化法治思想,依法行政。 |
5 | 普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 | 1、“法宣在线”参考率与合格率均达到100%; |
6 | 领导干部、公务人员学法用法 | 1、“宁夏干部教育培训”参考率与合格率均达到100%; |
7 | 集中法治宣传教育 | 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各专项法律的宣传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活动、“财政法规政策”宣传开展好集中法治宣传活动,活动有照片、有简报信息 |
8 | 法治文化建设 | 1、制定“八五”普法五年规划,并建成“八五”普法宣传阵地“法律角”。 |
附件5
固原市财政局普法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进程,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化水平,更好地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财政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固原市财政局全体干部职工。
二、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及保障
1.成立固原市财政局普法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市财政局分管普法工作副局长任考核组组长,会计财税法规科工作人员为组员。同时,将考核工作纳入财政局中心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根据财政工作特点,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对照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落实责任科室和具体普法责任。
3.会计财税法规科要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及其他相关材料,积极宣传报道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
(二)具体措施
1.对财政系统工作人员学法情况的考核,全年集中学法不得少于4次,学法笔记不得少于两万字。每季度对学法考勤、学法情况进行单位内部通报,将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评优重要内容;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考试,要求组织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参考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100%。
2.在重要的时间节点开展普法,面向广大市民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对未能及时开展或开展不力的责任人进行单位内部通报。
三、考核要求
考核办法自2022年1月起实施,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财政局工作人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本办法由固原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54)2088900 电子信箱:gysdzzw@126.com
宁ICP备19000827号-3 网站标识码:640400002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