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02/2022-00051 | 发文时间 | 2022-01-19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固原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管理中心相关收费标准的批复 |
市教育体育局:
你局关于《关于核准固原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管理中心相关收费标准的请示》(固教体发〔2021〕89号)收悉,按照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我区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相关收费问题的通知》(宁发改价格(调控)〔2020〕523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将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相关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服务性项目
(一)培训时间:每期实践活动为5天。
(二)收费标准:
1. 住宿费:每期115元。
2. 材料消耗费:每期125元。
3. 伙食费:由基地按照实际成本据实收取。
4. 承办的各级各类社团(单位)会议、培训、团队建设、拓展训练等项目,参照市场价格标准收取。
二、代收费项目
研学交通其他综合性费用、学生人身安全保险费,收费标准由基地与服务方据实结算。
三、相关要求
1. 严格按照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和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按期据实结算。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的过程中,不得违规获取任何经济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
2. 按照收费公示制度,将相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和社会监督,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3. 自2022年1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1月20日。
固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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