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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00002/2022-00057 发文时间 2022-01-07
发布机构 固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固原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关于固原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发改局、教育体育局、市场监管分局,全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为加强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坚持学科类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外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市场监管厅《关于印发<我区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发改价格(调控)〔2021695号)要求,参照成本调查结果,结合实际,制定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试行)。经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范围

固原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范围为: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包括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

二、收费标准

班型

课程时长

基准价

(元/课时·人次)

浮动幅度

线下

培训

10人以下

45分钟

20

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

10—35

10

35人以上

8

注:实际课程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

各培训机构在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其中:45分钟为标准课程时长,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参照执行。

三、相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各培训机构应按照规定通过网站、收费场所、公开媒体等途径,将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

(二)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各培训机构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任何(包括培训资料费)其他费用。

(三)严格报送相关信息。各培训机构应在每年6月底前将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资料,连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润以及关联交易、政策执行等情况,分别报送给培训机构登记注册地教育、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部门。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固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固原市教育体育局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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