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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00018/2022-00017 发文时间 2022-04-24
发布机构 固原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开展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和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暨自治区安委会2022年度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现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通知》要求,现就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自即日起开始,至党的二十大结束。

    二、检查内容

本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要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和《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举一反三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进行,排查治理商贸流通领域重大隐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尤其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情况。

(二)压实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系统排查治理行业安全生产顽瘴痼疾情况。

(三)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关于深化三年行动攻坚扎实推进“巩固提升年”工作的通知》(宁安专发〔2022〕1号)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四)深刻汲取湖北省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教训,餐饮经营场所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和液化气瓶专项整治情况。

(五)商贸流通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及2021年以来历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特别对最近国务院安委会第三考核巡视组检查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刻认识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细致谋划检查方案,落实落细职责分工。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商贸流通企业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从根本上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为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市商务投资促进局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深入各县(区)随机开展检查,确保检查效果。

(二)加强问题整改。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条弦,结合《固原市商贸流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盯住重点场所、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特别是危化品、重点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加油站等行业领域,排查整治隐患问题,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做好应急值守。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应急值守工作,落实信息报告制度。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掌握人员密集场所和各类商贸促销活动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固原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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