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其他文件 > 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640400012/2022-00081 发文时间 2022-05-09
发布机构 固原市自然资源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固原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普法“四个清单”》的通知
关于印发《固原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普法“四个清单”》的通知

各科(室)、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中共固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修订后的《固原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四个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1:固原市自然资源局普法内容清单

附件2:固原市自然资源局普法责任清单

附件3:固原市自然资源局普法措施清单

附件4:固原市自然资源局普法标准清单

固原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固原市自然资源局普法内容清单
序号普法内容备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1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暂行条例》
18《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19《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0《基础测绘条例》
21《地图管理条例》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23《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2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25《森林防火条例》
26《草原防火条例》
27《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2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29《信访条例》
30《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31《信访工作条例》
32《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附件2






            固原市自然资源局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普法主体普法对象重点普法内容重点工作任务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备注
1办公室
综合法规科
局全体干部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信访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1、利用法宣在线等平台进行普及学习
2、组织举办专题讲座学习
3、利用单位宣传栏、展板、LED显示屏等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李江宁办公室
综合法规科

单海君  

马家骅


2综合法规科
空间规划科
规划管理科
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
局全体干部职工及社会公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暂行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1、利用法宣在线等平台进行普及学习
2、组织举办专题讲座学习
3、利用单位宣传栏、展板、LED显示屏等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4、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12.4法制日等各类宣传日活动普及学习
  

李江宁



辛雪峰





马志强

综合法规科
空间规划科
规划管理科
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
马家骅

贺书屏

马  刚

朱玉锁


3综合法规科
矿政管理科
局全体干部职工及社会公众《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1、利用法宣在线等平台进行普及学习
2、组织举办专题讲座学习
3、利用单位宣传栏、展板、LED显示屏等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4、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12.4法制日等各类宣传日活动普及学习
  

李江









郭敏武

综合法规科
矿政管理科
马家骅马小东
4综合法规科
测绘信息管理科
局全体干部职工及社会公众《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基础测绘条例》、《地图管理条例》等1、利用法宣在线等平台进行普及学习
2、组织举办专题讲座学习
3、利用单位宣传栏、展板、LED显示屏等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4、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12.4法制日等各类宣传日活动普及学习
  
李江宁
陈 洁
综合法规科
    测绘信息管理科
马家骅
马建国

5综合法规科
调查监测与确权登科
局全体干部职工及社会公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1、利用法宣在线等平台进行普及学习
2、组织举办专题讲座学习
3、利用单位宣传栏、展板、LED显示屏等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4、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12.4法制日等各类宣传日活动普及学习
  

李江宁

辛雪峰

综合法规科
    调查监测与确权登科
马家骅
文明荣

6综合法规科
林业和草原管理科
局全体干部职工及社会公众《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1、利用法宣在线等平台进行普及学习
2、组织举办专题讲座学习
3、利用单位宣传栏、展板、LED显示屏等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4、利用春节、清明、五一、3月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2.2湿地日、3.12植树节、4.22地球日、4月爱鸟周、秋冬季候鸟迁徙期、12.4法制日等各类宣传日活动普及学习
  
李江宁
裴京斐
综合法规科



林业和草原管理科

马家骅
赵德旭

7综合法规科
用途管制与耕地保护监督科
局全体干部职工及社会公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1、利用法宣在线等平台进行普及学习
2、组织举办专题讲座学习
3、利用单位宣传栏、展板、LED显示屏等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4、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12.4法制日等各类宣传日活动普及学习
  
李江宁
马志强
综合法规科
    用途管制与耕地保护监督科
马家骅
王小强

8综合法规科
生态修复科
局全体干部职工及社会公众《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1、利用法宣在线等平台进行普及学习
2、组织举办专题讲座学习
3、利用单位宣传栏、展板、LED显示屏等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4、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12.4法制日等各类宣传日活动普及学习
  
李江宁
  
综合法规科
    生态修复科

马家骅




杨宏斌


附件3



             固原市自然资源局普法措施清单
序号    普法对象      宣传载体          活动方式    备注
1局全体干部职工法宣在线、LED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各类宣传日1、利用法宣在线学法并考试
2、在单位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各类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3、利用局微信公众号宣传自然资源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案例
  

2社会公众LED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各类宣传日
1、在单位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各类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2、利用局微信公众号宣传自然资源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案例
3、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12.4法制日等向社会公众宣传国家法律法规

附件4

            固原市自然资源局普法标准清单
序号内容具体标准备注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利用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开展学习和自学。
3、党组至少每年研究一次普法工作。
4、普法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普法工作会议。

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重要论述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2、将依法治国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集中学习或者自学。

3突出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在全局普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教育。
2、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

4深入宣传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1、利用各种宣传日活动及重要会议等,大力宣传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普及法律常识。
2、努力在自然资源工作中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观念,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倡导和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自然资源氛围。

5抓好法治政府建设1、按照《固原市法治政府建设(2021—2025年)》,抓好法治单位建设工作的落实。
2、做好法治机关建设考核,提升依法服务群众的水平。

6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针对不同主体的不同需求,开展贴近实际的法治宣传工作,创新普法方式方法,确保普法取得实效。
7开展法治文化建设1、将开展法治文艺节目创作、演出、评选活动融入法治文化建设的过程中。
2、鼓励法治文化爱好者积极参与法治摄影、书法、绘画、剪纸等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和展示。

8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将普法工作作为单位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9建立普法考核机制把普法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开展年度考核。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54)2088900 电子信箱:gysdzzw@126.com

宁ICP备19000827号-3    网站标识码:640400002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