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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00086/2022-00097 发文时间 2022-03-22
发布机构 固原市城市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固原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市政设施调查市级数据质检核查汇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固原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市政设施调查市级数据质检核查汇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州区综合执法局:

现将《固原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市政设施调查市级数据质检核查汇交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固原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固原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市政设施调查

市级数据质检核查汇交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数据成果质检核查指南的通知》、《固原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实施方案》精神要求,固原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对西吉县、隆德县、彭阳县、泾源县、原州区开展固原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市政设施调查数据成果开展数据质检核查汇交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有关部署,完成我市四县一区市政设施承灾体的调查及数据质检汇交,摸清市政设施通的底数,满足全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对市政设施承灾体信息需求。与自治区建立互联共享的自治设方区,市,县三级市政设施等要素的成果数据库,全面反映市政设施承灾体的数量、价值与设防水平空间分布,为全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评估提供数据支撑。

二、工作任务  

根据《固原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落实方案》、《固原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实施方案》要求,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的质检核查分为质检、核查、综合性审查三个阶段,市政设施调查数据质检和核查阶段由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城管)部门完成。调查产生的数据通过统一的软件系统逐级汇交,在线上汇交数据的同时,线下提交本级工作报告、数据质量检查报告。

(一)数据质量审核质检核查

根据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核查数据图斑,对四县一区汇交的调查数据和调查报告进行核查。核查比例为各县调查总量不低于0.4%。数据质量审核工作遵循“分类管理,分级审核,各级负责”的原则,市城市管理局依据相关技术规范,采取软件质检,人工核查等方式,对四县一区调查的数据进行质量审核,形成质量审核结果并及时反馈。对未通过审核的数据或成果,将联合市普查办加强督导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和再次汇交时限。

(二)数据汇交

1、纵向汇交。四县一区市政设施调查产生的数据经本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自检,审核合格后纵向逐级汇交至上一级市政设施调查责任部门。

2、横向汇交。市政设施调查产生的数据经市城市管理局自检,审核合格后横向汇交至市普查办,并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审核意见修改的调查数据要及时向本级普查办汇交更新后的数据。

调查数据汇交和质量审核依照《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数据汇交和质量审核办法》实施。

(三)成果报告

1、经核查合格的固原市市政设施调查成果;

2、固原市市政设施调查核查记录表。

3、《固原市市政设施调查成果核查报告》

三、时间安排

1、数据巡检质检和技术指导培训工作,3月20日前。

2、纵向汇交工作,4月15日前。

3、横向汇交工作,4月30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领导。成立固原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市政设施调查数据质检核查工作专班,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天峰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学伟副组长,局属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办,于文军同志兼办公室主任,统筹指导宣传、培训和数据质检核查工作

(二)夯实工作责任。要采取软件质检,人工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各县(区)调查数据进行认真的质检,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城管)部门进行反馈,针对发现的问题要自查自纠,举一反三,积极整改。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市政设施数据核查汇交工作,切实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切实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坚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强化服务保障。奥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加强技术人员的监督管理,充分保障数据核查质检汇交工作所需技术力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质量控制细则》、《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数据汇交和质量审核办法》、《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技术导则》规范要求开展数据汇交和质量审核各项工作,确保数据完整、保密、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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