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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00087/2022-00153 发文时间 2022-07-27
发布机构 固原市医疗保障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市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
及使用场景改造工作的通知
固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市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
及使用场景改造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要求,切实推进全区医保信息化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和应用工作的通知宁医保办发202248号)、《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拓展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电子凭证使用场景的通知》(宁医保函2022208号)以及《自治区医保局关于6月份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推广情况通报》要求,为了全面完成2022年度全区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和应用目标任务,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县)医疗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全区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推广和使用工作的紧迫性,随着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推广工作不断深入,推广使用难度也在不断加大,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推广和使用工作已进入攻坚期,各县(区)医疗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发挥主观能动性尤其是激活率、使用率低的县(要主动创新工作模式,认真学习激活及使用工作靠前县(先进做法和经验,采取有力措施完成年底80%的激活目标任务和50%的医保电子凭证结算占比目标任务。同时8月20日之前各县(区)必须完成辖区内医疗机构自助服务终端开通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场景的改造任务。

二、落实措施

各县(区)医疗保障部门协调当地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和应用工作,在工作中要积极争取县(区)党委、政府支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电子凭证展码合作银行和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合作激活渠道的作用,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工作落实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总结近年来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和应用工作的经验做法,要结合自身实际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推进工作。

(一)组织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小分队进村社区入户,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做好参保老人、儿童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这是当前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的主渠道。

(二)积极组织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做好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和使用工作,在参保群众就诊购药时要引导其激活医保电子凭,在挂号、就诊、支付、取药等就医服务全过程中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三)全方位开展宣传推动,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采取线上线下各种宣传方式,发动城乡基层组织和合作金融机构人员,在遵守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的前提下,深入乡村、社区、学校、用人单位、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和使用推广工作,采用多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和渠道,让参保群众知晓、熟悉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流程和如何使用。让参保群众激活医保电子凭证、体会到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的便捷和安全。

(四)加强与当地教育部门沟通协调,由学校协助做好推动工作,采取“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倡导家长帮助未成年参保学生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五)充分利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特别是年度居民参保缴费期开展激活应用推广工作,组织参保人员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六)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及疾控机构协调,在新冠疫苗接种点和留观区域张贴医保电子凭证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引导接种疫苗的参保群众现场激活。

(七)完善医保定点和协议管理。将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扫码设备配备纳入申请医保定点评估条件之中,并将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扫码设备配备和使用医疗电子凭证结算占比作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考核内容之中,确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能正常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扫码结算。

(八)各县(区)医疗保障要对辖区内配备自助服务终端的定点医疗机构逐一进行摸底,在此基础上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对其自助服务终端进行改造,使之具有医保电子凭证识别功能8月18日将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自助服务终端改造情况汇总后上报市医保局。

(九)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各县(区)医保局按照附件提供的名单,每周周五真实向市医保局上报激活人数,对进度缓慢的县(区)进行重点调研督查。各县医保部门也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县(区)内定期进行通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县(区)医疗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工作,及时汇报县(区)党委、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建立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工作领导机制及专班,形成“周报告、旬督办、月通报”的工作机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下联动配合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及时安排、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区)每周五上报工作推进具体数据,确保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不低于80%,使用占比不低于50%的目标任务

二)加强宣传推广。各县医保部门广泛宣传医保电子凭证应用范围及操作使用,多渠道、多形式深入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和应用宣传活动,扎实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医保电子凭证应用范围及使用操作,快速提升社会认知度,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和应用的氛围。

加强督促检查医保局每半月将定期赴县(区)进行督导和通报(区)激活情况,直至完成目标任务。各县医疗保障部门也要加强工作督查,在本县(区)进行形成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情况通报制度,确保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激活使用任务。对于激活及使用工作扎实有效、完成年度激活和使用目标任务的县(市医疗保障局将给予全通报表扬对于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县(区)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各县(区)未激活医保电子凭证人员信息表

2.自助服务终端改造和医保电子凭证扫码设备配备情况统计表

固原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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